肥鳥愛吃魚魚 作品

第781章 錄用的理由

“可……我就擔心樂樂不適應地下城的生活。”於暢最後考慮的還是孩子的問題。

外甥只能嘆了一口氣,隨即便衝著正在客廳裡自己玩玩具車的樂樂喊了一聲,孩子便一溜煙兒跑到兩人的跟前。

“樂樂,表哥跟你說件事。”

六歲的樂樂乖巧地點點頭,雖然年紀還小,但在末世下迫使孩子快速的早熟,自從母親離開自己跟父親之後他便知道從今往後就只能跟父親一塊兒相依為命,且父親在家裡嘆氣的次數也明顯增多,甚至還在半夜偷偷跑到客廳裡抽菸。

所以當表哥提起是否願意跟父親一塊兒進入地下城生活的時候,樂樂立即點頭:“爸爸去哪兒我就去哪兒。”

聽到兒子的回答,於暢這心裡就更難受了。

“舅,你看到了吧,樂樂只要跟你在一起就沒啥問題,你就算你不為自己考慮也應該為樂樂考慮,你現在最重要的是趕緊找一份工作穩定下來,人家既然願意僱傭你,而且這還是簽訂的正規合同,現在哪兒還能找直接上來就跟你簽訂一年以上的合同啊,你要是擔心被坑的話,籤合同的時候我讓小月跟咱們一塊兒去。”小月是外甥的女朋友,目前在一家律師所工作,專門處理一些經濟糾紛。

最終在外甥的勸說下於暢終於打定主意留在招待所,不過他至今還是不太理解為什麼在三位面試者中偏偏選擇了自己呢。

其實在於暢走之後,蔓姨也詢問過顧桐晚這個問題。

“雖然於暢經驗是夠了,但咱們還需要放寬條件讓他住下來不說,甚至還要額外給加兩天的休息日,這樣會不會顯得咱們招待所太好說話了?”

顧桐晚卻笑道:“至少他在履歷裡沒有隱瞞自己的家庭情況,其次我認為能當一個負責人的父親應該人品上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他提出的條件都算是正常範圍內的,另外我跟他籤的是一年的固定合同,這一年中工資是死的,也就說一定程度上防止他坐地起價或者跳槽,如果真要跳槽的話就要支付至少三倍的年薪給我,我也不會太虧。”

蔓姨聽完之後有些咋舌,沒想到她倒是考慮得很全面,不過聽到違約金這塊還是好奇道:“這又是從哪裡學到?”

“以前我在某個娛樂公司實習過一個月,多少接觸過這方面的東西,我就是照葫蘆畫瓢而已。”顧桐晚說的是自己大三的時候去了某個圈內挺有名的大型娛樂公司,可惜裡面的環境實在是太糟糕,她自詡幹不了這一行最後實習一個月後就光速跑路。

“別說,這一套放在末世還是挺保險的,至少僱傭方與被僱傭方都相當有了保障。”蔓姨點頭,倒是挺贊同這種籤合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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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面試就順利許多,一天下來基本上敲定了保潔員、服務員以及保安等幾個崗位的人員。

如今加上夏陽跟小宇整個招待所一共有11名員工,其中包括了監控室2人,保安2人,打荷1人,前臺1人,服務員2人,保潔2人。

服務員除了餐廳負責傳菜以及收拾桌子等工作外,早上還需要幫忙後廚,前臺則是負責收銀以及訂房等工作。

這次顧桐晚招的人基本上是能夠接受通勤時間跟距離的,十一人之中只有三個人外宿,這三人都住在距離f口最近的內圈位置,且三人都有自己的單車或願意早起搭乘公交車,其中一人是服務員,另外一位是保潔阿姨,剩下一個是協商好後第一個月上晚班的保安。

剩下八個人分別安排在其它宿舍裡,甚至還有兩人聽到有住宿之後甚至將他們在外圈的房子給退租,這麼一來一個月至少可以省下三四百的房租費用,且兩人都是單身沒有其他的親戚,倒是省了其它麻煩。

因為有八人都是住在店裡,這麼一來他們待在地下城的時間就已經超過了“非地下城常住居民每日逗留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的規定”,因此顧桐晚還要額外替這些人辦理工作證明,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