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咱們就得把他握在手裡,用他的身份給蘭蘭提身價,這不就是當年你嫁進苗家意圖翻身的目的嗎?




“琴娘聽姨母一句勸,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姨母是過來人,你的一輩子還長著,倘若今日執意與苗光華鬧翻臉,日後你當如何在京中立足?




“蘭蘭的前程又在何處?你可曾為她考慮過?”




李氏神色激動,“姨母,我咽不下這口惡氣!”




衛氏看著她,“那還不簡單,打回去!




“咱們不僅要打回去,還得打得理直氣壯!




“這會兒你的訴狀還壓在京兆府呢,他們縱有天大的怨氣也不敢把你怎麼樣。




“倘若決定回去,首先就得把主母的威儀給立起來,先把繼子打一頓再說。




“繼子打母,那是不孝!繼母打子,那是教導!




“苗少衝有錯在先,你就算下狠手打斷他的腿,苗家人也別給我吭聲。




“若不然告他偷盜打母,判他入大獄,我看苗家還能怎樣。




“日後就別管那家子的爛事了,我以前聽說苗老夫人有中風的毛病,你便大魚大肉供養著,吃死她。




“繼子叛逆不易管束,你便放縱他,給他錢銀讓他在外生事,氣死苗家二老,急死苗光華。




“苗家有事操勞,你便裝病不起,讓他們自個兒去折騰。




“琴娘只管教養好蘭蘭,為她籌謀前程,其他的什麼都別去摻和。




“若不然,你的十年操勞,全都白乾了。”




她的一番勸解,直接把李氏幹得沉默了。




她又何嘗不知跟苗家撕破臉會是什麼結局,可是她就是咽不下這口惡氣。




衛氏年長,看的事情多,一旁的孫婆子原以為她要勸自家娘子服軟,結果是這麼個勸法,也是瞠目結舌。




衛氏不走尋常路,才不會勸甥女大度,她只會勸甥女搞死那家人報復回去。




他們是商人,可沒有讀書人那般清高,也幹不出磋磨人的本事來。




既然今日苗家做了初一,那明天就該李氏做十五了,有借有還,方才是生意人的誠信。




李氏也被衛姨母的勸說整懵了。




到底是孃家人,知道心疼自己,才不會勸她隱忍大度,勸她顧全大局。




李氏內心複雜。




她是憑著一口氣非要送繼子見官的,而不是把他打一頓就了事。




亦或許衛姨母說的話也有一番道理。




倘若她後




()退一步,苗家也退一步,藉著訴狀在京兆府的威脅,回到苗家把繼子收拾一頓,立下主母威儀,往後就像衛姨媽所言那樣,似乎也是一條出路。()




這個法子能全了兩家的顏面,既能保住官夫人的體面,也能保住女兒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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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離,閨女苗少蘭她是不會讓給苗家的。




與夫家鬧成了這般,苗家二老指不定怎麼磋磨閨女。




那是李氏的底線。




先前李氏發愁怎麼才能順利庭審,因為她的案子極其難辦。




她有三告。




一告繼子偷盜打母,想送他入獄。




二告丈夫苗光華縱容繼子行兇,請求判和離帶走嫁妝。




三則是跟苗家爭奪女兒的撫養權。




無論哪一個,都是非常艱難的。




這場官司她毫無勝算,甚至連第一步庭審都無法推進。




現在衛姨母的勸解給了她第二條路走。




是選擇身敗名裂,無法在京中立足,還是選擇繼續在苗家的泥潭裡掙扎?




李氏一時有些茫然。




女子不易。




她想掙脫夫家的束縛謀求新生,可是前路荊棘叢生,一個不慎就是萬丈深淵。




她又不甘心重新回到那個泥潭,把餘生都摺進去。




她已經摺進去十年了。




人生究竟還有多少個十年夠她揮霍呢?




李氏走到了十字路口,一時躊躇不決。




衛氏在這裡小住了兩日,她是偏向於李氏保住體面的。




寧願讓她打回去手撕苗家老小,也別拼得魚死網破,落得兩敗俱傷。




李氏則偏向於掙脫苗家重獲新生。




她畢竟才三十歲,手裡不缺錢銀,又懂得經營,可以擁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只是這個未來路並不好走,需要巨大的勇氣跨出去。




在她苦於尋不到出路,看不清方向時,有人給她指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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