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抓飯 作品

第415章 《論法的精神》(一)

 最後就是《社會契約論》了,蘇均依靠它一舉為璃月找到一條看似可行的道路,因為在實踐還沒有開始之前,一切揣測都是假的,只有璃月真真正正走上這條路,而且走的更好才足以證明蘇均是對的,璃月是對的。

 所以,蘇均現在要做的就是為《社會契約論》打下的“天賦人權”、“主權在民”觀念進行保駕護航。

 因為政治這個東西是很複雜很複雜的,就連最高明的政治家也不敢保證自己在每一場風波中全身而退。也正因為它的複雜多變讓絕大多數人對它敬而遠之。

 蘇均以前也是那樣,可現在不得不繼續下去,從《社會契約論》開始蘇均似乎已經沒有回頭路了,他所能做到的就是為這一點點光保駕護航。

 而蘇均保駕護航的辦法也只有一個——完善它。對此,他蘇某人要做的就是再次請出地球上的先賢們。

 這一次是孟德斯鳩以及他影響力最大的作品——《論法的精神》。

 作為和盧梭同為“啟蒙運動三大神書”的存在,《論法的精神》和《社會契約論》從某種程度上有著相通之處,那就是它們都強調的一種“自然法精神”。

 什麼是自然法?自然法是一種主張一定的權利因為人類本性中的美德而固然存在,由自然賦予,並且這些權利可以通過人類理性得到普遍理解的哲學。

 因為是由自然所決定的,自然法則被認為是客觀和普遍的,它獨立於人類的理解,以及特定國家,政治秩序,立法機構或整個社會的制定法而存在。

 簡單來說像盧梭的“天賦人權”、現代社會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都是典型的“自然法精神”,而它與人也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