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雪 作品

第二百一十二章 狸貓換太子

 出去一會兒金疙瘩變成了賠錢貨!

 林史覺得他這輩子都和女人有仇。

 他不想要女兒,他想要的是能撐門面的男孩子!帶把的兒子!

 有了兒子,他才能在鄉里鄉親間抬起頭來。

 原來王豔多次和他保證,這胎一定是兒子!他也信了,所以哪怕王豔被人抓姦在床,為了還未出生的兒子,他也忍耐下來了。

 可現在,他的堅持有什麼意義呢?

 臭丫頭片子,他壓根不稀罕!

 要不是家裡沒錢續娶,他還需要女人暖被窩,他連閨女都不想養!

 林史想直接將王豔和剛出生的孩子掃地出門!

 “不行,我才坐完月子身子虛弱,我想在醫院多待兩天。”王豔紅著眼睛,語氣裡沒有絲毫拒絕的餘地。

 林史將王豔被子掀了,怒聲罵道:“臭婆娘,生了個閨女,還在這和老子吆五喝六的,我看你是欠打!今天你回不回家?不回家這輩子你都不要回去了!”

 王豔不甘示弱,兩人撕打在一塊,最後還是護士見嬰兒啼哭才上前勸了兩句,兩人才分開。

 回村的路上,王豔只覺得傷口撕裂般的疼。

 林史為了省錢,讓她一個剛生產完的產婦走回家。

 有那麼一瞬間,王豔想甩膀子離開,可一想到那幾根黃燦燦的金條,她又忍耐下去。

 不能意氣用事,不能意氣用事,王豔在心裡反覆告誡自己要忍耐,忍耐才會有大出息。

 走到好味福飯店門口,王豔聞著裡面飯菜的香味,可恥地舔了舔嘴唇。

 太香了。

 可一抬頭,王豔愣住了。

 上面幾個大字還是差點閃瞎她的眼睛。

 好味福,好味福,又是好味福!

 林小曼不是在火車站附近開的店鋪麼,怎麼又跑到廣場這塊開店了?

 一家炸串店,一家好味福分店,一家好味福總店,還有一家服裝店……

 這都多少家店了?

 四家店了!

 林小曼這個賤胚子是要賺瘋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