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塵為夢 作品

歡迎討論——關於海選賽攜帶精靈的規則(草稿)

 1.3》非戰鬥精靈:

 無數量限制,但三類精靈總和不能超過12只。

 主要指隊伍中等級過低、不適合戰鬥或者超過45級的護衛精靈。

 其中護衛精靈強制被登記為【非戰鬥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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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非戰鬥精靈不能參與積分對戰,

 哪怕等級成長後足夠想參與對戰,也需要消耗積分將其變更至【出戰精靈】或【後備精靈】的隊伍中後才能派出,

 (防止一些人鑽規則漏洞)

 (本質上來說,這種時候還能跟進來的護衛精靈的身份更貼近老師,其次才是保鏢

 (畢竟之前也說過,護衛精靈大多數時候都與被保護的訓練家隊伍中的某隻或者某系精靈有關,算是【貼身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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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關於【名額不滿】或【空白精靈球】

 除12枚可登記精靈球外,

 可另外攜帶10枚以內空精靈球,

 (捕捉失敗精靈球也不會失效,只要沒損壞就能重複利用)

 (真不幸弄壞了就自認倒黴或者花積分買)

 但是新收服的精靈不能直接參與已登記精靈的對戰,

 除非訓練家使用積分將新收服的精靈與隊伍中原本的精靈【替換】。

 注:非積分賽的普通切磋不做限制,但不能與其他人的登記精靈切磋,

 <此條是為了杜絕【獸海】戰術或者惡意用未登記精靈,導致其他參賽者的登記精靈無法參與戰鬥\/造成不良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