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哥譚之王的霸氣
所以便有了這個《自治市選舉法令》。
為了讓哥譚能陷入動亂,他首先要摧毀現有秩序。
讓哥譚幫直接倒臺當然不行,這會影響威信,所以李銘才會拉官方來當擋箭牌。
官方出臺法令,屬於不可抗力了,企鵝人下臺之後民眾只會覺得惋惜,哥譚重新亂起來的時候民眾就會質疑官方。
而等哥譚變成一灘爛泥,官方撒手不管的時候,李銘重建秩序、撥亂反正的機會就來了。
到那時,作為上一任統治者的官方,在哥譚民眾心中也會毫無威信可言。
這才有利於李銘統治。
至於李銘讓法令成功頒佈的方法,也非常簡單。
利誘。
這本來就有利於官方和財團們插手哥譚,所以李銘控制的議員將法令草案提交上去之後,官方以罕見的速度通過並實行了。
生怕趕不上哥譚的換屆選舉。
其實他們完全不用擔心,李銘絕對會讓法令成功實施的。
包括以後不管雷宵·奧古的女兒妮莎,還會不會和劇情裡一樣跑出來,為了給父親報仇而摧毀哥譚,李銘都會安排一個人來扮演她的角色。
他說過,身為哥譚之王,就連哥譚的敵人,都在他的掌控之下。
誰能當這個反派,李銘說了才算。
這就是哥譚之王的霸氣。
李銘並沒有聯繫企鵝人,他先是去了一個靠近犯罪巷的街區。
現在正值夜晚,也是犯罪巷附近罪惡最高發的時候。
小巷中,三個菲什幫混混攔住了一個剛下班的女人,準備找點錢花花,順便找點樂子玩玩。
但在他們要動手時,一道黑影從天而降。
那人渾身漆黑,戴著一個蝙蝠眼罩,體型也不是很壯,但格鬥技巧十分嫻熟。
他先是重拳出擊,讓一名混混失去反抗,隨後在另一個人掏槍的時候閃身跑出射擊範圍,抓住那人手腕擰一下就把他繳械。
接著他咚咚兩拳打在那人要害,在最後的混混開槍前,用繳獲的手槍扔中混混面門,然後靠近用一記膝撞結束戰鬥。
舉手投足間,甚至有點約翰·威克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