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寶寶 作品

第29章 我在廣州挺好的

 我不要,我說我有工資。 

 其實我身上真的沒有錢了,我上班才十多天,根本就還沒發工資。我想的是反正賓館是包吃包住的,沒有錢我也能撐下去。 

 “拿著吧,我回去也好交差。”我哥說,我哥這個人話不多,向來言簡意賅。 

 接過哥遞給我的錢,眼淚不爭氣地就來了。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對我爸的感情很複雜;我第一次感覺我爸原來也是在乎我的;第一次感覺我原來也是他親生的女兒。 

 可是我對他依然有很深的怨恨! 

 我算了下,我從我爸抽屜裡偷了三百塊錢,我哥和姑父來回這一趟折騰也得三百塊錢,我哥臨走還給我留了三百塊錢,等於我就花了我爸九百塊錢。九百塊錢啊! 

 我讀三年高中,一共又花了他幾個錢呢? 

 既然他也不是純粹的心疼錢,為啥就天天唸叨著讓我輟學輟學、為啥不能讓我安心讀書?為啥罵我的時候一點也不考慮我的自尊?為啥一定要等到意識到我不安全的時候才緊張我? 

 我知道他是不喜歡我媽,所以也就連帶著不喜歡我媽生的孩子。可哪怕我是我媽生的孩子,那也是他的孩子啊!而我媽不喜歡他生的孩子,那是真的不是她的孩子啊! 

 感謝上天,我沒有遇上傳說中的坑蒙拐騙。現在想來其實挺後怕的,那個時候但凡我要是遇上一個有心機的壞人,憑我那個時候的人生閱歷,百分之一萬的會入坑,而我爸根本來不及去解救我。 

 那時候的我還是太年輕了,我試圖去理解我爸,但我理解不了。事實上自那次之後的漫漫歲月,反反覆覆的發生了太多的事情,可以說我對我爸的感情一直是複雜的。 

 只不過到現在早已褪去青春的我,已經能夠沉下心來好好回顧和思考人生。我得承認父母對孩子大抵而言,都還是愛的,只是如何愛孩子,這是很多父母一生都沒有學會的課題,我的父母是典型。 

 這是後話。 

 當時,我在廣州真的還挺好的。沒過多久之後,我還開始談戀愛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