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寶寶 作品

第23章 嫂子的創業路

 嫂子要分家這個事,在我們家真的是一石激起了千層浪。 

 按照農村的風俗,家裡如果只有一個兒子,是不會分家的。分家就意味著家庭不和睦,丟臉呢。儘管我們家一直也沒有多麼和睦,但不分家至少表面還是和睦的。 

 因為分家,我爸和我媽這對老冤家又一次統一了戰線,雖然他們各懷心思。 

 我爸是不會同意分家的。這不僅是權威受到了挑戰,更重要的是面子掛不住。咱們國家的人,哪怕裡子稀爛,面子總得想辦法護住的。要不是因為面子,我爸也許早和我媽離婚了,也就沒有我嫂子嫁給我哥這一說了。如今,好不容易給我哥成了家,卻鬧著要分家,讓我爸的老臉往哪擱? 

 我媽也不同意分家。因為她這個後媽身份,害得我哥差點都娶不著兒媳婦,她都要成千古罪人了,這好不容易把自己的侄女搬了過來,她卻鬧著要分家,我媽的面子也掛不住啊。外人不得嘲笑她和自己的侄女都處不好?這一分家,不但沒有給她撐腰,反而授人以笑柄。 

 但我嫂子鐵了心的要分家。 

 而且我哥也不像年輕時的我爸,他也巴不得分家。越往後走的人,越重視自己的小家,越重視自己的感受。誰還會像從前的人,一大家子四世同堂,其實內心也都是各自打各自的小算盤。 

 “嫂子要分家就分家吧。”二姐勸我媽,“反正分不分家,放牛是我的事,砍柴也是我的事。不分家的話,就是一鍋粥。分了家還好些,至少嫂子能感覺到我也幫他們做事了。” 

 想想也是這個理,我媽也就不反對了。 

 我嫂子為啥要分家呢?因為她看到了新的商機。 

 她要跟著小叔一起種桃樹。她原本是想繼續開店的,但我家無論是離鎮上還是縣城都太遠了,一時也沒有合適的生意好做。 

 彼時,小叔的月半桃有一點眉目了,當時農校已經申請到了專用款研發月半桃。 

 八十年年代中期,水果多還是傳統的老品種,月半桃被稱為南方桃王。最早的時候一個桃子賣五塊錢,那是個什麼概念啊?我記得當時的鄉長摸著一個桃子說他都不敢下嘴,也難怪,那時豬肉也就兩塊多錢一斤。 

 我們家屋後先行種了一些桃樹,但因為技術不成熟,產量很低。即使一個桃子賣五塊錢,也沒有賣到很多錢。 

 我嫂子要把茶樹砍了種桃樹,遠處的田裡也種桃樹,近處的田裡種上砧木嫁接桃苗。 

 我爸不肯,他覺得太冒險了。茶樹每年現成就可以摘好多茶籽,開墾出來種桃樹的成本高不說,萬一桃子產量起不來,茶油也沒有了;佔田的話風險就更大了,我們家那時候制種的收入就很穩定了。賣桃苗的話銷路有沒有兩說,培育桃苗的成本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