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禪 作品
第4章 女巫不能惹
“費茲,別找了,她應該已經跑遠了。我母親說過,住在山林裡的女人都特別能跑。”
“……”
“怎麼了費茲,再往前走我們就看不到木屋在哪裡了。”
“勞克,你注意到她的衣服了麼。”
“灰黑色的長衣長褲,怎麼了,平民都是這麼穿的。”
“平民出身的女人穿的都是粗麻布,她的衣服雖然是灰色,但材質應該是細棉布。”
“難道她是商人家的女兒,可那又怎樣。”
“勞克,除了商人,還有一種人能夠穿細棉布,就是女巫。”
“費茲,你在開玩笑吧。”
勞克的聲音像跳起來的鵝,尖銳而驚恐 。
“你說我們剛才想要撲倒的,是一個能夠下詛咒的女巫,要是隊長知道了,我們會挨鞭子的。”
“所以我才說,不能讓她跑了。”
相比同伴,費茲的聲音冷靜許多,也血腥了許多。
“我們要找到她,殺了她,然後把她埋了,這樣就沒人知道我們做過什麼了。”
“可今天是無月之夜,一點亮光都沒有,我們怎麼著。”
勞克的聲音越發暴躁和焦急。
“你是什麼什麼時候發現的,怎麼不及時告訴我一聲,現在怎麼辦,她若是逃脫了,一定會跟著我們回城,然後把整個城鎮都屠殺乾淨的。”
“勞克,住手,這裡是森林,不要用火焰魔法。”
唐眠藏身的坑洞離著兩個騎士不遠,兩人的對話聽得清清楚楚。
有用的信息雖然不多,卻足夠震撼。
作為畢業後就和ppt搏鬥的土鱉社畜,魔法同樣是應該只出現在電影特效裡的東西。
但現在,社畜已經開始動搖了。
她能接受手心被人安裝了衛星導航,或者自己綁架製作成了生化人,卻從未想過一個更不可能的可能。
普通社畜因為心梗死在辦公桌上,然後從一個像祭壇般的建築裡重生穿越了。
這種可能性發生的概率,比讓她同時中了大樂透和雙色球頭獎的可能性都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