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115章 精準分析

 林市加油站一位工作人員向饒波反映:在雲湖號遊船出事當天,有人到林市加油站買了三桶汽油。按照加油站的規定,裝汽油的桶是需要交押金的,把桶還回來才可以退押金,而那人兩天後來退押金,只還回了兩個汽油桶。

 饒波把雲湖號遊船上那隻油桶照片給工作人員辨認,工作人員看了一下非常肯定地說:那隻油桶就是林市加油站的。

 林縣沙井鎮一位村民對饒波說:有一個鄰居在雲湖號出事那天向他借了把獵槍,說要去打鳥。

 饒波問:那個借獵槍的鄰居叫什麼名字?

 村民說:鄰居叫黎洪達,借了槍之後,黎洪達又去林縣縣城買了大量子彈和炸藥,可是平常打鳥根本不需要大量子彈,更不需要炸藥。

 饒波問:黎洪達,還在沙井鎮沒有?

 村民回答:早兩天,我聽說他要賣掉自己的摩托艇,應該還在沙井鎮。

 饒波立即對黎洪達進行調查,黎洪達沙井鎮橫木村人,二十五歲,在雲湖從事摩托艇運營。黎洪達那輛摩托艇是在兩年前,花了六萬多塊錢貸款買的,案發後不久連本帶利一次性還清。

 黎洪達在雲湖上從事摩托艇運營,每個月最多掙過千把塊錢,而且花銷大,根本存不下幾個錢,他怎麼可能一下子就還清買摩托艇的貸款呢?

 黎洪達的疑點越來越大,饒波立即向雲湖號遊船專案組作了彙報,引起了楊深國和秦仁杰的重視,秦仁杰親自到沙井鎮對黎洪達實施布控。

 雲湖號遊船案發後,黎洪達預感到警方很快會找到自己,準備低價賣掉自己的摩托艇,然後外逃。

 黎洪達沒想到的是警方很快就鎖定了他,在他準備賣掉摩托艇跑路的那一刻,十幾名刑偵隊員衝進他家,將他抓獲。

 在林縣刑偵隊訊問室,黎洪達沒有作什麼抵抗就交代了所犯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