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風竹雨123 作品

第118章 有一個人可以作為人證

 這一次,耿昌碩不得不去見了張春紅,並且是被人押著去的。 

 在審訊室,革委會主任張自忠一本正經地耿昌碩:“你經常去黑市倒買倒賣?” 

 耿昌碩:“沒有,誰說的誰舉證?我還說他殺人放火,是潛伏在我國的特務呢!無憑無據,就可以作數了嗎?” 

 革委會主任張自忠:這小子,這話刁鑽,這麼刁鑽的一個人,怎麼就惹了一個瘋子?” 

 張自忠又問張春紅:“張春紅,你有證據嗎?” 

 張春紅:“我就是證據,我和他一塊兒去過很多次黑市。” 

 “除你之外,還有人可以證明嗎?”張自忠問。 

 “沒有!當時我們做的那麼隱秘,怎麼可能會讓人知道?”張春紅有些氣餒了。 

 她以為她只要把耿昌碩投機倒把去黑市的事情報出來,耿昌碩就會和她一樣去大西北勞改。那樣,魏玉晨肯定不會再嫁他,而自己卻可以繼續和耿昌碩在一起了。誰知道這革委會還會要求證據了? 

 過去不是一舉報就抓人嗎?怎麼現在風向變了? 

 但聽這個革委會主任的說法,自己根本不能夠告倒耿昌碩,更不可能讓他陪自己一起去西北勞改。 

 果然下一句他就聽到了革委會主任的問話: 

 “那就是說你沒有證據了?敵對兩人不能作為證據成為呈堂證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那都沒理,必須有一個與雙方沒有特殊關係的人來證明,如果你能找一個人來指證耿同志,那我們就可以狠狠判他的罪!但現在……” 

 張春紅沉默了,她沒有朋友,沒有親人,她能找誰來幫她這個忙,讓她告倒耿昌碩呢? 

 等了一會兒,不見張春紅說話,村委會主任說: 

 “張春紅,既然你找不到其他人來作證,那今天就,” 

 “誰說我找不到人作證了?我想起來了,還有一個人可以作為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