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趣味運動會可真有趣
但這些同學本身都是剛從初中升上來的,每個人的臉上或多或少都帶了一些稚氣。
還有,在同學們中間,也不乏一些腦袋小、身高矮或者是娃娃臉的學生,
林瓔珞接近一米六的身高,在女同學中也不算是矮的,能排在班級中間位置。
所以,林瓔珞在同學們中間,並不是太顯眼。
無非就是比別人早上了兩年學,在這個時代早上學的人比比皆是。
五歲的跟八歲的有些時候都能讀一個年級。
寧煜第一次上小學,讀的就是二年級,那時候他四歲,寧蕭七歲。
他是被寧蕭帶去聽課的。
據說,上課他都能聽得懂,而且也會做二年級的數學題,兩位數的加減乘除,把老師都高興壞了。
覺得撿到了一個天才。
但後來,他經常偷偷往老師的暖瓶中撒尿,才被攆回去,又在幼兒園待了兩年。
這些寧煜都不記得了,但寧蕭記了一輩子,還經常拿出來翻炒一下。
說偏了...... ......
坐了半個小時之後,一個趣味運動項目又開始了。
這次兩人早早地來到比賽處。
比賽的內容很幼稚。
就是把兩人的腿腳綁在一起,跑到對面抱一個籃球回來,來回一共一百米的距離。
誰先抵達終點誰就贏了!
比賽一開始,別人還在找節奏的時候,寧煜就帶著林瓔珞跑了出去。
也不需要林瓔珞怎麼同步來配合,他直接把林瓔珞放在自己腳面上,靠著自己有力的腿部,直接帶著林瓔珞跑起來。
裁判有些傻眼,這麼輕鬆好玩的比賽項目,你們怎麼還能鑽空子呢?
不過,對方似乎也沒有犯規。
裁判只能是捏著鼻子認了,把冠軍證書頒發給了寧煜和林瓔珞。
還有額外的獎品,一支英雄鋼筆。
又等了十幾分鍾。
第二個趣味運動會,是在每個人的每隻腳上,各自綁上兩個氣球,然後大家一起亂踩。
最後,剩下氣球最多的家庭就算是贏!
裁判看到寧煜和林瓔珞又來了,還特意把規則補充了一些。
不準用手,不準藉助外物,不準衝撞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