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發火

 按照304業主所說,我每天都在家裡打老婆,打女兒。我想問下小區可經常有警察來嗎?其次就是28層不止我們一家,如果天天家暴,28層的其他住戶早就報警了。怎麼會容許我胡作非為。304住戶,你離我家那麼遠,你怎麼知道的?這樣沒有根據的造謠,是涉嫌誹謗的。

 其次關於我女兒受傷一事,這個確實是我做父親的錯。沒有估算好環境的安全性,貿然帶她去地庫,看我剛買來用來擺攤的小車,導致她被鐵皮劃傷,這令我這個做父親的很傷心難過。同時也感覺很生氣,我打算出去擺攤,現在造謠我情緒不穩定,打人,這是不希望能夠出門打工掙錢啊。一方面說我pua,米蟲,另一方面阻止我掙錢。

 然後就是我與我妻子的關係是很融洽的,由於我不太適應職場環境,所以我們家是女主外,男主內的形式。家裡的掙錢都是我妻子承擔,每日早出晚歸,沒有經常一起出門。但是因此造謠我們關係差,是不是有點太缺德了。同時我也想問下造謠的人,你這麼造謠我跟我妻子,是有什麼企圖嗎?

 我也在這裡回應一下,省的有些人造謠上癮,恨不得我妻離子散。

 另外,我也希望小區的其他業主能仔細想想,3樓的人怎麼可能知道28層我家的事情”

 林安的一番回應之後,整個業主群瞬間就安靜了下來。

 施奶奶也看到這些,也發了句消息出來。“再繼續造謠啊,我親自送的小丫頭去的醫院,人家長手裡什麼都沒拿,到你嘴裡不是藤條就是鐵絲的。要真是這樣,人醫院早報警了,你當未成年保護法開玩笑的。”

 此時2801的業主也發話了:“未成年保護法要求所有知曉對於未成年人傷害案件,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彙報,防止傷害擴大。並對醫生,教師等事業單位人員有這強制的報告規定。我是律師。”

 這下業主群裡徹底安靜了下來,半晌沒有一個業主在裡面繼續發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