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簽約

 “兩年是不可能的,我們沒有這樣的先例,哪怕是天王巨星,合約也沒有這麼籤的,李明的事業剛起步,我們不可能說捧了他兩年之後,為他人作嫁衣裳,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你願意嗎?”王曉蕊說道。

 這話倒也沒錯,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上,自然是一點問題都沒有,不過一想想星空娛樂的做派,廉武還是搖搖頭,時間不能長,而且一些限制還是需要寬鬆一點,比如強制演出,強制陪酒一類的,娛樂圈說話好使的從來都不是明星自己,而是資本方和經紀公司。

 所以如果能選擇的話,廉武還是希望能為李明爭取一些寬鬆的條件。

 特別是現在的賣方市場,人家王曉蕊算是求上門來的,所以更要趁機多爭取一些有利的條件。

 “那麼,我們首先放過這個問題,關於眾多限制條件,我覺得我們可以討論一下這些東西,作為藝人,相比較經紀公司來講,我們屬於弱勢群體,比如李明關於之前星空娛樂傳媒有限公司的故事,我想你應該知道一些,我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所以,我們不敢簽約一些比較苛刻的限制條件,人總是這樣,吃過虧了,就得學會謹慎。。。。。。”

 聽著廉武侃侃而談,王曉蕊很想說一句:星空娛樂犯的錯,憑什麼我們三石音樂來承擔後果?

 不過,當下說這個問題肯定是沒有意義的,姑且談一談再說吧!

 經過一系列的討論,最終李明和王曉蕊達成了共識:

 其一,在李明和公司簽約期間,不能暴露和廉武的戀情,如果一不小心暴露了,公司有權採取一些澄清措施。

 其二,李明和公司簽訂四年合約,合約到期後,根據雙方意願,三石音樂有優先簽約的權力。

 其三,三石公司不得強迫李明參加一些違背意願的酒席,演出等等。

 其四,廉武需要每年提供不低於兩首高品質的原創歌曲免費給李明使用,版權依舊歸廉武所有。

 這一條最讓廉武為難,天知道他還能不能想起來什麼優秀的歌曲,畢竟他會的也不多,但是王曉蕊咬死就是不鬆口,所以廉武沒有辦法,只能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