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歲年年 作品

第10章 巖台山,司法所



            該來的還是來了。

已經大三的祁同偉,也到了接受組織分配工作的時候了。

這年頭,上大學其實還是有一點好的,國家包分配;別管工作如何,至少都有個相對來說還不錯的正式工作;不像以後,出了校門就面臨失業。

其實,像祁同偉這樣的大三學生,說是到了工作分配,實際上準確的說應該是工作實習;國家施行人才引進計劃,通常來講,像漢東大學這一時期的學生,到了大三以後,就會被分配到各單位,先實習一段時間,這一時期相當於臨時工;跟後來的臨時工不同,這一時期的臨時工基本上幹上幾個月,然後等到正式畢業以後都會留在原單位。

學生會的其他幾個骨幹,分配的單位都不錯,不是市司法局,就是市檢察院;哪怕不是學生會的,也基本上都留在了京州,也有去呂州、林城的。

而祁同偉這個學生會主席,是唯一一個被髮配到巖台山司法所的;沒錯,與那些同學相比,祁同偉的遭遇可以用發配來形容了。

結果一出來。

大傢伙為之瞠目結舌。

在學校,祁同偉品學兼優,又是學生會主席,按說在國家提出人才招攬計劃的時候,祁同偉應該有一個不錯的起步才對;偏偏現實卻是這樣南轅北轍。

前來安慰祁同偉的人不少。

其中就包括裴倩倩。

與他人不同,裴倩倩對祁同偉的事情不光上心,而且上頭。

“祁學長,聽說你被分配到巖台山司法所了。”

裴倩倩問道。

不等祁同偉開口,裴倩倩義憤填膺的說道:“這分明就是給你小鞋穿,人家王二柱還被分配到林城公安局呢,那可是你們這一屆最差的一個了。不行,我得找他們去,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倩倩同學,算了。”

“怎麼能算了呢?”

裴倩倩一跺腳。

“不算了,還能如何?”

兩世為人,祁同偉自然知道真實情況如何。

要給他小鞋穿的不是別人,那可是現在剛走馬上任沒多久的漢東政法委書記梁群峰啊。

胳膊還能擰過大腿的?

(不是有這麼一個橋段嘛。高起強算個什麼,還需要祁廳親自出手,派個程度過去,都有點將小事化大了。而後來的高起強,要滅現在的祁同偉輕輕鬆鬆,故此,在祁同偉跟梁群峰之間,隔著一座座山,而梁群峰又是一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