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林.CS 作品

第291章 0290:第一筆借貸

 借貸

多少,看他們的需求了。

 而後取出一本在荒野世界會寧縣遺蹟中找到並經過丁興翻譯後的書籍看了起來。

 當初挖掘出來的書籍材質問題,保存得算是不錯,雖然有一部分被破壞了,但還有一部分保留。丁興也是在昨晚才全部翻譯出來。

 根據丁興的大概講述,這殘留的內容是關於會寧縣發生的一些大事記錄。這讓他很感興趣。

 虞文林三人在拿過各自的羊皮卷便細細看了起來,這種借貸條款上的東西他們很清楚。畢竟也不是第一次接觸。

 只是隨著他們各自一條條看下來,面色逐漸沉了下來,也越發的難看。

 借貸的靈石條款不算過分,也是之前提過的三千靈石起,最高不超過一萬靈石,還賬期限最低一年,最高三年,到期還不上還能緩一年,但利息會更高。

 也就是最高四年。

 若是四年都還不起,那麼最後的代價只有一個——魂歸荒野。

 這四個字在條例之中幾乎都覆蓋了。一切和程宗陽有關的事,包含且不限於傳送陣,住處等都被限制了保密,但凡從他們口中洩露出去一點,只有魂歸荒野這個結果。

 程宗陽的條例上沒有別的懲罰,只有這魂歸荒野,也就說明了一件事——這作用是有的,而且還是要他們的命!否則不至於這般寫著。

 還不上錢就要償命,這點代價對他們而言簡直就是恐怖。

 但想到大易錢莊借貸給別人還不上錢,基本上也是控制對方的人身自由做一些事情,直至償還為止。若是拒絕的,除了抄家利用,最後也是殺了。

 現在他們倒是體驗到了當初給別人制定的規矩代價。

 當然,他們也可以不籤這份借貸協議,但走出這個門以後就憑著自己的勞動力去賺取靈石。但這也將意味著會拉低他們的修行速度。

 為了以後能夠還得上賬,他們想了想,最終還是決定各自只借貸三千靈石,三年後一次性償還,但利息第一年一百,第二年一百五,第三年兩百,合計四百五十靈石。

 程宗陽並沒有跟他們算什麼固定的利息,而是以這種簡單幹脆的方式進行計算。

 他們沒辦法,只能照做。

 當他們三個填寫完簽名摁手印後便交給程宗陽。

 程宗陽收回書籍,看完三份羊皮卷契約後,也沒多說,自己也同樣簽了名字摁手印後,將三份羊皮卷契約收走,再取出三個箱子放在地上,道:

 “一箱三千下品靈石,你們各自一箱。至於財不露白這類行走江湖的經驗你們三位比我多得多,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程宗陽也沒有替他們安排這三箱靈石的意思。九千塊靈石若是這麼拿出去被修仙者發現,還是三個武者,下場不言而喻。

 雖說他們在城裡有保障,但總有出城的時候吧?

 這不關他的事情,他們之間的借貸契約已經成立,後面這些靈石會有什麼變化,如何處理都是他們自己的責任。

 但該有的生意還沒完,不從他們手裡繼續賺回靈石,不就對不起自己之前的一番準備了?

 於是,他又說道:“不過你們拿這些靈石出去,無異於孩童持金過鬧市。

 我們之間的借貸交易雖已經完成,且免費借住的三天時間也已到,但我們還可以進行續約不是?

 我這些房間呢,也有給傳送而來的人一些緩衝的居住時間。

 所以,我倒是可以給你們初步的三個月時間。三個月後再談是否續租。將來若是人多了,那你們就得騰出來給其餘新來的人居住了。畢竟後來之人也需要時間適應一些時日。

 這些房間我都是經過裝修改裝的。這裡的位置你們也應該看過,有防護陣法,聚靈陣等陣法的護持,對你們的以後的修煉以及保護都是極為不錯的。

 所以,租金上自然也會貴一些,租金對標西區散修房屋,就按照80靈石每月每人的價格。我算你們一個整數,按照三人一起,每月兩百靈石即可。此外附帶免費的測試靈根靈骨資質。

 你們若是願意租的話,我這邊就租給你們。若是不願意,則是可以去找客棧或者別的房屋居住,看看有沒有。

 但須在今天搬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