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林.CS 作品

第160章 0159:增設‘程氏公產’

那麼,鰥寡孤獨廢疾者便會出現。

所以,這規矩就要從一開始制定下來,再逐漸完善,最終後代之人就能得以使用這種制度。保證家族,乃至整個村子,都有基本的保障,讓族中,村人為家族村子做事時,沒有後顧之憂。

在解釋後面幾點之前,先說下公產的處理方式。”

“每年結算一次,總的糧食收成,銀錢,布料等物資,取總數三成歸於公產,基本以銀錢結算,取用時再與庫房兌換為物資,這是便於長期存放。

其中三成按照人口數量發放於各族各房。剩餘四成入庫,供村人兌換和獎勵使用。互不衝突。

公產單獨管理,不和庫房財產混合。由宗法堂監督,護法堂執法,任何私人不得隨著取用。無論私人取用抑或是村中取用,需要通過會議商討,哪怕族長也不能單獨決定。

庫房每次發放的物資若是不夠用,可以去庫房用自己的私錢或貢獻去兌換。這更詳細的制度,我已經寫著,大家待會可以看看。”

說著,程宗陽將取來的資料先交給自己父親。內容不算多,也就三十來條條例。講述的是程周兩家如何對待公產,遵循什麼規矩,以及那四點的基本說明和限制等。

程宗陽跟著繼續說道:

“這針對的是鰥寡孤獨廢疾者,我再解釋下這四點大概說法。”

“第一,衣食住。

這指的是布料,口糧,房子這些需求。資料上也進行了細分講述。

比如口糧,等程氏公產推出後,未來程家周家各族各房,不論男女,滿足既定要求的,每人每月可獲得三十斤米。”

“房子可以免費供應居住,其中也會進行區分;布料每年每人可以申請一匹,可以製成夏衣和冬衣等。”

“嫁娶,當女出嫁後,公產再資助一定的銀錢,之後結束公產供養需求,男方也是如此。

詳細的我上面也有記錄,可以針對不同的年齡,以及二婚限制。這點不和原有的規矩衝突,屬於另外的補助。”

“生育也是如此……”

林林總總,程宗陽大體將自己所寫的內容簡單講解了一遍,最後由大家傳閱資料一一查看。


約莫半個時辰後,眾人閱讀完,程光海率先問:“陽兒,這樣的話,是否會和原來的一些規矩產生衝突?”

程宗陽解釋道:“有些會,有些不會。比如後面的濟助,這會和簽訂仙祖之誓的武者誓言產生衝突,那麼,我們就進行迭加。

普通村人的濟助產生衝突,規矩則是以公產為主。這可以減少庫房的壓力,讓物資專項專用。

嫁娶,生育,這點都是為了促進人口增加,也是可以進行迭加,在原有的獎勵基礎上,再從公產之中給予補助。

這些規矩是我所擬定的大概方向,大家可以根據原有的宗族規矩進行修訂。

宗族規矩既要有威嚴,也要有人性。這就意味著,這將會是持續修訂的過程。直至可以覆蓋全部,那時宗族規矩才算是定下來。”

眾人聞言,也聽明白了,皆紛紛點頭。

資料之中幾乎都進行了詳細的介紹和說明,問題也不多,畢竟針對的人群是那些獨身老人,孤兒,或者單親家庭,殘疾之人等。

而這些濟助除了獨身老人,也非長期的。

只要成年,或者婚嫁或再婚嫁後,屬於有自己的家庭,自是停止濟助。

但老人再婚嫁和殘疾者婚嫁後,也可以繼續申請濟助。這也是人性化的體現。

當然,這會考慮到滿足條件但卻有家產的情況,比如有自己的田地和一些生意等。

此外,這更重要的是,每年三成的收入,不僅解決村中這類人的生存後顧之憂,更是可以存下大量的家財。

萬一未來哪天家族遭遇危機,只要會議通過,這筆財產也可以拿出應急。等危機之後再還回公產之中。

等於是程家也多一條後路。

“宗陽,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具體的問題,往後碰上也可以針對性改動。”

程光山對程氏公產的開設覺得很不錯,能解決不少問題。

其餘人也都紛紛點頭。

有沒問題,都需要在往後的運轉中才能發展不足之處,屆時再修改也不遲。

現在要做的,就是根據現有的宗族規矩,再重新制定一份完善的“程氏公產”規矩。

避免往後執行時一些重複的規矩沒有進行區分,導致矛盾出現。

周漢松立即讓周振遠去宗法堂取來宗法冊,準備一一對應修改。

這種公產之法不僅針對村人,也針對程家和周家。若是執行得好,是可以讓家族長盛不衰的基礎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