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寒煙 作品

第138章 被賣掉的女兒2

 就這樣,原主到了養父養母家。 

 養父養母很和善,對原主很好,還供原主讀書,原主也爭氣,讀了高中畢業,自己還在杭市找了一個工作。 

 已經落戶在杭市另一個村子的王母聽說後,來找她要錢,還在廠門口撒潑打滾,罵原主不孝,並鬧到了領導面前。 

 最後,原主答應一個月給王母十塊錢。 

 但之後,王母經常來找她,各種藉口要錢。 

 原主不給,王母就在廠裡大吵大鬧。 

 每次,原主都在被逼無奈之下給王母錢,王母才會離開。 

 有這樣一個生母在,讓原主一直都找不到對象,在三十歲那年,才嫁給了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鰥夫,但因王母時常來要錢,丈夫一家人對原主並不好。 

 直到原主給丈夫生下一個兒子,她在婆家的日子才好過了點。 

 九十年代初,葛家村拆遷,養父養母分到了三套房子,還有二十萬塊錢,恰巧弟弟王大寶因為賭博欠了三萬塊錢高利貸,王父王母來逼迫原主拿錢替王大寶還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