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徐麗跳樓案(取證)

  當然,法律之下的漏網之魚很多。

  冤案假案,並不是沒有。

  只要你有錢,黑的都能變成白的。

  只是,這世間上的公正,仍舊還有葉默這樣的人在堅守著。

  ……

  辦公室裡,專案組成員針對徐麗跳樓案展開了討論和分析。

  經過劉桂芳這麼一折騰,她的嫌疑已經是顯而易見的了。

  但事情過去這麼多年,該如何取證,成了接下來的難題。

  所以,還得從頭開始調查。

  小張拿著厚厚的一疊材料率先發言道:“葉隊,當年徐麗跳樓案能找到的所有材料都在這裡了,當時徐麗跳樓之後,轄區派出所,刑警,還有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都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共收集了三十多張照片,當時是以他殺案來調查的,所以資料才會歸檔。”

  “既然最後認定為自殺,那簽名的家屬是誰?”

  “簽名人是陳宇健。”

  “徐麗的父母為什麼沒來?”

  “當時聯絡了她的父母,她父母拒絕認領屍體,稱早就斷絕了關係,無奈之下,屍體只好在陳宇健簽名之後,進行了火化。”

  “自殺原因是什麼?”

  “自殺原因是陳宇健父母不同意兩人結婚,徐麗想不開選擇了跳樓,當時調查人員,在徐麗跳樓的位置,發現了攀爬的痕跡和徐麗的指紋,並沒有發現第二人存在。”

  這一切聽起來有理有據,也找不出別人殺害徐麗的動機,所以當時認定為跳樓,實際上是合理的。

  畢竟那是商業廣場,有人如果將徐麗從樓上扔下來,她肯定會喊救命,並且跳樓的位置也會有掙扎痕跡。

  “屍體有沒有解剖,體內是否有藥物成分?”葉默又問道。

  小張搖了搖頭:“當時沒有家屬來跟進,所以就沒有解剖,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陳宇健被懷疑為殺人對象,對他進行過調查,但他沒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

  “徐麗死後,她的財產歸誰?”

  “由於她的錢全部都是陳宇健打給她的,並且有轉賬記錄和明細,所以她死後,這些錢,是歸陳宇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