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菜市場衚衕碎屍案(二)

  想要破案,你就得判斷嫌疑人的心理情況,判斷他拋屍此地的原因。

  正常情況下,你殺了人,把屍體分屍之後,裝進編織袋,你會想到怎麼拋屍才最不容易被發現?

  當然是扔進大河裡,或者填埋在地下。

  但是嫌疑人就將屍體直接放在廢棄的房屋裡,一放就是七八天,這就有點說不通了。

  要麼就是嫌疑人實在找不到該怎麼處理這些屍體,所以隨意找了個地方。

  要麼就是嫌疑人殺人之後心生恐懼,已經失去了理智的判斷,隨意拋屍。

  這兩種行為,都是因為嫌疑人不得已情況才為之。

  正常情況下,你哪怕在這廢棄房屋旁邊雪地裡挖個坑把屍體埋了都比就這麼放在這裡要好。

  其次,被害人頭顱到底去了哪裡?

  這個才是當前首要的任務。

  所以,葉默可以很大膽的判斷,兇手居住的位置,就在這附近。

  並且,這周圍車子是進不來的,哪怕是三輪車也不行。

  這麼重的屍體,只有用手拎。

  正常人拎著一百多斤的肉,走不了多遠的。

  所以,葉默立即派人,圍繞著拋屍地點,展開地毯式的擴張排查。

  通過逐一走訪排查的方式,儘快找出嫌疑人還有被害人的頭顱。

  畢竟澱水支隊幾個月都沒有命案了,大家好久沒有進行過這種大規模的走訪調查,葉默算是讓大家過年前活動一下身體,所以採取了這種最笨拙,但是最有效的調查方式。

  輕鬆悠閒了幾個月,現在也該是幹活的時候。

  葉默立馬成立了一個30人的專案組,一部分人負責走訪排查,一部分負責查監控。

  這種地毯式的摸排工作,耗費人力精力,但效果卻是最好的。

  兩個人一組,一個人負責問話調查,一個人負責記錄。

  很快就能摸排的清清楚楚。

  並且,村委,街道,也派人一同幫忙。

  在各種垃圾場,廢棄房屋,找尋被害人的頭顱還有作案的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