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一起復雜的懸案背後

  聽言,葉默嘆了口氣。

  “是啊,咱們體制內確實存在著很多黃家明這樣的幹部,不幹實事不作為,像劉隊長你這樣的老民警不重用,反而還把你調去基層,有時候我想起這小子,我恨不得過去再給他兩拳。”葉默道。

  “葉隊長您來的第一天就把他給打了,也算是給我出了一口氣,我也相信,這件案子有你來帶頭,一定能夠破案。”老劉道。

  “當時,你們走訪調查,有沒有什麼有用的線索?”葉默問道。

  “我們走訪了幾周,周邊都走遍了,半點有價值的線索都沒有。”老劉搖了搖頭。

  “一般來說,兇手殺人之後,都會採取遠拋近埋的犯罪手法,既然是拋屍案,兇手大概率不是周邊的人,所以,走訪沒有線索,這也正常。”葉小雨道,"遠拋近埋"是一種常見的犯罪手法,特別是在碎屍案和無頭屍案中。

  意思是,兇手殺人分屍之後,一般會採取將屍體就近掩埋,或者拋屍到很遠的地方。

  正常情況下,你殺了人分了屍,你也不會把屍體丟在你家樓下吧?

  當然是有多遠丟多遠,以此擾亂民警偵辦的方向。

  如果實在是來不及,就近找個地方埋了,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

  正常情況下,如果屍塊沒有被掩埋,而是被拋棄,那麼屍塊現場與殺人第一現場之間會有較大的空間距離。

  反之,如果屍塊是被掩埋的,那麼屍塊現場與殺人第一現場之間會有較小的空間距離。

  這起案件,兇手敢就這樣把一具屍體扔在天橋底下,大概率他是從很遠的地方把屍體運過來的。

  結合被害者死亡時間不長,判斷兇手當時一定有交通工具。

  並且還是那種可以隱藏屍體的交通工具,小車,麵包車等等。

  摩托車和三輪車的概率極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