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默 作品

第132章 爭分奪秒的營救,案子取得重大進展

  所以,孩子掉水裡被沖走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就是把一三歲的孩子扔下去也淹不死。

  水桶裡還有幾隻蝦在遊動。

  釣魚杆也是就這樣扔在旁邊的。

  “這周圍的腳印你們查過沒有?”葉默問道。

  “查過了,除了孩子和他們家長找他們時候留下的,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腳印。”高啟明道。

  “這裡地面潮溼,只要經過肯定會留下腳印,也就是說,人販子不是在他們釣魚的時候襲擊他們抓走的,很有可能在橋上面的馬路上。”葉默道。

  “孩子們走的時候,不可能連魚竿和桶都沒有拿。”林萱道。

  “什麼情況下,孩子們會扔下桶和魚竿,然後從橋底下走上來,然後再被人帶走呢?”葉默看著林萱道。

  “我覺得,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林萱道。

  這個橋的兩頭過去,都有集市,週末人也不少,如果孩子們是被強行帶走的話,不保證不會發出求救聲和哭聲,六個孩子,強行把他們帶上車並不現實,小孩子可不像大人,他們遇到危險第一反應肯定是哭,哪怕你拿刀威脅他他也不會安靜下來,所以林萱分析的不錯,熟人作案可能性最大。

  他把車子開到橋頭,然後用玩具或者吃的引誘這幫孩子,並且告訴他們,開車帶你們去吃好吃的。

  這些孩子自然就直接扔下手頭上的工具跑過去了。

  用吃的引誘孩子們上車,然後關好車門,直接就拉走。

  目前來說,這種推理最合理。

  一個孩子可值不少錢,如果一個人要是窮瘋了,真的就什麼事情都乾的出來。

  這年代,很多人把自己生的孩子都給賣了。

  更別提別人家的孩子了。

  “可是我們調查過失蹤孩童的家長,他們說,小孩子認識的熟人裡面,沒有人是會開車的,而且,我們也走訪過,周圍的人都說,昨天沒有見過小車路過這裡,安邊鎮經過的車,大部分都是三輪車,摩托車,貨車,還有就是每天兩趟的前往縣城的客車,平時你連一輛麵包車都很難見到。”高啟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