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296章 徐麗跳樓案後續


                 聽到對方這麼說,葉默看了看周圍,隨後回答道:“好。”

  “太好了,多謝葉隊長賞臉。”說完,對方也是立馬掛斷了電話。

  找關係有很多種,大部分人都是通過中間人撮合,雙方私底下見面商議。

  當然,也有這種直截了當約見本人的。

  但這樣的人,通常都非常有錢。

  實際上這種事情,見怪不怪。

  這年代,你去那些檢察院,法院門口,隨時都會被一些人搭訕。

  這些人聲稱自己有關係,認識什麼刑警,法官,甚至是檢察官,只要你肯出錢,都能讓裡面坐牢的人出來。

  這裡面絕大部分都是騙子,極少有人真的有辦法能幫你把人撈出來。

  按照正常的做法,如果有親屬被司法機關帶走,當事人可以馬上請律師,從法律上來幫助自己親屬找到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和法律依據。

  然而,當一個人的犯罪行為被坐實,不管你請什麼律師都沒有用。

  這就好比陳宇健,他如果僅僅只是尋釁滋事被拘留,說的現實一點,只要葉默一句話,他就可以立即被釋放。

  陳宇健的母親陳桂芳來找葉默,一是想讓葉默把她兒子放了。

  二是想通過這次契機,和葉默搭上關係。

  關係的本質,就是“持續不斷地交換”。

  比如食堂裡的阿姨,如果關係好,她可能會給你多打點菜;還有門口的保安,如果你對他不尊敬,那麼他就會為難你不讓你進去。只有與對方通過交換,建立起某種聯繫,對方才會給你行方便。

  有了交換,接下來就是建立穩定的關係。求人辦事,除了求人一方的準備,被求者是否懂規矩,也是原因之一。

  在傳統社會,弱者正是通過關係從強者那裡撬動資源。

  陳桂芳找到葉默,就是希望通過葉默建立起關係,為她日後行方便。

  因為她知道,葉默是葉育良的女婿。

  若是能夠攀上這層關係,對她來說,以後的好處只多不少。

  葉默當上領導以來,還是頭一回有人向他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