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276章 網絡殺手(完美變態情人)

  而劉玉強則有著很清晰的動機,他知道自己每一步該做什麼。

  但劉玉強這個人,的的確確看起來不大正常。

  你可能會問,這樣的情況,可以用精神病這個理由來免除他的死刑嗎?

  如果這個劉玉強很有錢,請律師打官司,能不能以精神不正常為藉口來開脫?

  然而事實告訴你,答案是否定的。

  劉玉強的確有人格分裂,但這不是他的免死金牌。

  哪怕劉玉強現在開始裝瘋賣傻,也沒有絲毫作用。

  其實在我國,不管你是不是精神病,只要你主觀殺人,那就得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什麼叫做主觀殺人?

  什麼叫做非主觀殺人?

  舉個例子,你說你是精神病讓我別惹你,我不信,我直接辱罵你的全家,結果你怒火中燒,暴起將我殺死。

  這樣的情況,即便你有精神病鑑定書,你仍舊不能免於死刑。

  那什麼樣的情況下,精神病患者殺人可以不判死刑?

  這裡舉另外一個例子,一個精神病患者見到有人落水,他連忙跳下去將落水者救起來,但他見到落水者渾身被水浸透,於是為了搶救他,就把他殺了,把皮撥下來,然後用晾衣架晾乾,這樣身上的水就幹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這人是不會被判死刑的,因為他的殺人行為,不是主觀的。

  他的目的是為了救人,是為了把人身上的水晾乾。

  像劉玉強這樣的殺人犯,不論再厲害的律師來了都沒用。

  等待他的,只有死刑這一條路。

  這時候,葉默接著問道:“你把王紅燕分屍之後,為什麼只帶走了一部分屍塊?頭顱和四肢為什麼留在賓館裡?”

  “我本來是打算回去拿的,沒想到袋子裡的血水滴到了樓梯上,搞衛生的阿姨問我那是什麼,我發現不對勁,所以趕緊先跑了。”

  聽到這裡,葉默突然覺得有些離譜。

  這個劉玉強,其智商甚至不足普通人七成水平,正常人你都知道,把屍塊帶走,怎麼也比留在賓館裡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