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黑夜中的判官

  他行走在黑夜中,用自己的方法,懲治那些十惡不赦的壞蛋。

  甚至在海外,有媒體把他評為現代版的蝙蝠俠。

  那麼,為什麼社會制度中,不允許蝙蝠俠這種人的存在呢?

  因為人類社會想要穩定,必須要靠法律的制約,蝙蝠俠雖然是個英雄,但他所作所為,卻已經違法。

  一個人,如果擁有了可以越過法律決定他人生死的權力,那麼這個社會就會陷入混亂,更多的不法分子就會效仿,打著英雄的名義去幹壞事。

  這個世界上,只要出現一個人擁有超人那樣的力量,那麼,也就是這個世界末日的開始。

  漫畫裡的東西都是虛構出來的,人性這種東西,遠比你想象中恐怖的多。

  當你擁有凌駕於人類之上的力量,抬手間便能覆滅成千上萬人的時候,人命在你眼裡,那就如同螻蟻。

  ……

  葉默來到安慶市,在司法機關的冷凍櫃裡,見到了那五名歹徒的屍體。

  屍檢結果已經出來了,這五人死因都是高空墜落,也可以說是墜樓。

  墮樓前,五人都被捆綁雙手雙腳和封住了嘴巴。

  另外,這五人直腸嚴重撕裂,死後身體裡還插著鋼棍。

  這五人怎麼也沒想到,自己最終會被這樣折磨。

  你要問這解不解氣?

  當然解氣。

  他們侵犯女大學生,還將其和男友一同扔下大樓。

  可以說這樣的人,死不足惜。

  但話又說回來,假如這五個人裡面,有一個人是無辜的呢?

  或許他根本就沒有參與侵犯殺人呢?

  或許他被殺錯了,而真正的歹徒還在逍遙法外呢?

  這就是不允許民間個人動用死刑處置歹徒的原因。

  如果說這幾人被抓獲,那麼將進行一系列的審訊,取證工作。

  然後移交檢察院審理,最終法院判決。

  這樣至少能夠最大程度保證法律的公平性。

  你要知道,如果陳忠這樣做不會被抓,反而被允許。

  那麼,那些個非法分子,就會給好人憑空捏造甚至栽贓陷害一個罪名,然後殺掉。

  美其名曰為民除害,實際上就是濫殺無辜。

  這就好比打擊賣淫嫖娼,其真正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