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132章 爭分奪秒的營救,案子取得重大進展


                 “不是說6名孩童嗎,怎麼又多了一個?”一路上,葉默皺起了眉頭問道。

  “這最後一個,是今早上接到報案的。”高啟明回答道。

  “都是一個村的?”葉默問道。

  “都是一個鎮的。”高啟明回答道。

  一個鎮,同時失蹤7名孩童,這是來進貨了吧。

  沒想那麼多,葉默等人立即來到孩童失蹤的地點進行調查。

  地點位於平鄉縣安邊鎮的市集上。

  “我們是昨天晚上十一點半接到報警的,鎮派出所立馬安排人員進行調查,縣公安局也立即派人過來,找了一個晚上都沒有任何消息,我們才開始請求市打拐辦協助。”高啟明道。

  “這七名失蹤孩童,都是鎮街道上的吧?”葉默問道。

  “沒錯,都是安邊鎮的,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孩子也都是爺爺奶奶在照看,昨天是週六,幾個孩子在路口這橋底下釣蝦,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個都沒有回去,大人們就出來找,結果找遍了整個鎮都沒有任何消息。”高啟明道。

  “第七名孩子是今早才失蹤的嗎?”葉默又問道。

  “是今早報的警,孩子估計是昨晚不見的,孩子的爺爺昨晚去喝酒,今早上才醒,家裡就只有爺孫倆,父母也都在外面打工。”高啟明道。

  也就是說,這七名孩童,都是在昨天下午失蹤的。

  只是失蹤的地點不一樣而已。

  失蹤時間,是七點前。

  這要是開車的話,一天晚上,都可以出省了。

  很快,高啟明帶著葉默和林萱來到孩童失蹤的橋底下。

  “目前可以確定,這六名孩童是在一起失蹤的,這裡還有他們釣蝦留下的小水桶和小魚竿,我們為了現場不被破壞,專門找了人員在這裡守了一晚上。”高啟明道。

  葉默隨後仔細看著周圍。

  這橋底下的溪流水很淺,也就是能釣點小蝦什麼的,水淺到都構不成流動性質。

  所以,孩子掉水裡被沖走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就是把一三歲的孩子扔下去也淹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