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0章 和林萱一起繼續破案


                 於是乎,葉默就這樣順手立了個大功。

  一級英雄模範勳章要是下來,三年後葉默就可以直接去當支隊長。

  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

  整個寧海市公安局,葉默還是第一個拿到這枚獎章的警察。

  憑藉一己之力,硬是搗毀了一組人口販賣團伙,營救了11名被綁人員。

  今年全國十大警察英雄人物,葉默一定是其中一個。

  ……

  很快,這件案子剩下的工作就交給其他人去處理。

  葉默還要繼續投入到雲香山無頭男屍案之中來。

  休息了一天之後,葉默和林萱再次來到了安水縣。

  這次,葉默帶著林萱,兩人騎著摩托車前往雲香山,打算來一次犯罪模擬。

  雲香山無頭男屍案,被害人被人割去了生殖器,這案子影響也挺大的。

  案子拖一天,破案的難度就提升一倍。

  葉默也想趕緊破了。

  “一會兒我們模擬一下兇手的犯罪過程,我當兇手,你當被害人!”葉默道。

  “好!”林萱點點頭!

  很快,葉默將警摩托車開到了路口,也就是有監控的那個位置。

  往右邊上坡,一直上去7公里,就是案發地點。

  “現在我是兇手,你是被害人,既然監控記錄,七天之內都沒有車子上去過,那麼被害人被帶進去的時候,就應該是七天之前,七天前,被害人仍舊活著,這時候,被害人坐在兇手摩托車後面,就像你和我現在一樣!”葉默道。

  “按照這種推論的話,被害人和兇手應該是熟人,並且他是不會想到兇手要殺他的!”林萱挪動了一下位置,隨後緊緊將葉默抱住,因為馬上就要上坡了,傾斜度很高。

  “至少兩人不是什麼仇人!”葉默說著,便轟油門,朝著坡上面衝上去!

  說實話,這種路面,沒點技術的話,摩托車還有些危險。

  尤其是還載著一個人的情況下!

  葉默這輛警用摩托車配置算是比較好的,在這種滿是磚瓦碎片的路面上都有可能打滑。

  所以可以由此推測,兇手是個長期駕駛摩托車的人,摩托車技術十分嫻熟!

  終於,摩托車行駛了20多分鐘之後,抵達了案發地點。

  這時候葉默把摩托車停好,林萱也從後面下來。

  葉默看了一下時間。

  “用時23分鐘,看來當年修這條路花了不少心血!”葉默看著山頂荒廢的一切,微微搖了搖頭。

  “我在想,這個兇手會不會就是當年這個公社的人員!”林萱道。

  “是有這個可能!”葉默道。

  “現在到了案發地點,下一步怎麼做?”林萱問道。

  “如果我是兇手,你是被害人,在你沒有服用安眠藥或者迷藥的情況下,我將你活生生的綁起來,正常情況下是很難做到的,更別提讓兇手活生生的割掉生殖器!”葉默道。

  “這周圍勘察過了,沒有任何血跡!”林萱道。

  “所以第一現場不在這裡。”葉默道。

  “這裡就一條路!”林萱道。

  “兇手將被害人載到某個地方,停好車之後,帶著被害人前往了第一現場,並且在那裡渡過了至少四天,將其殘忍殺害之後,再將屍體裹起來,運到這個位置進行拋屍!”葉默分析道。

  “他其實完全沒有必要用布裹著屍體,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會經過有人的地方!”林萱突然道。

  沒錯,如果第一現場是在這附近,那麼兇手完全沒必要用布包裹屍體,包裹屍體的目的是掩人耳目,也就是擔心被人看到。

  如果說,第一現場就是這附近的會水村,那麼,兇手將被害人帶到路口,兩人下車之後,步行來到會水村,去了某個人家裡!

  在家中住了一段時間之後,被害人才被殺害。

  在家中將被害人殺害之後,再用藍色布裹起來,硬生生將屍體扛到路口,綁在摩托車後面,開到此地進行拋屍。

  並且,被害人死亡時間是在三天前,而這段時間內又沒有摩托車出去過。

  也就是說,摩托車肯定還留在山裡!

  可專案組怎麼找也沒找到摩托車。

  這摩托車會去了哪裡?

  “林隊你說的不錯,第一現場一定是經常會有人出現的地方,極有可能就是某個村子,但我們現在要先想辦法把摩托車找出來再說!”葉默道。

  “摩托車,最後可能被扔在什麼位置不容易發現?”林萱問道。

  “是我的話,直接扔下懸崖。”葉默道。

  “我們來的路上,左邊有一峽谷,下面是安水江!”林萱道。

  “走,去看看!”葉默立即上車。

  林萱坐在葉默後面,伸手摟著葉默,兩人駕駛摩托車,原路返回!

  途經一處崖頭,左邊就是萬丈深淵,下面是一條穿過大山的湍急支流。

  將摩托車從這裡扔下去的話,是最好的消除證據辦法。

  葉默停下了摩托車,仔細檢查著周圍地面,果不其然,草地上有輪胎的痕跡。

  兇手將摩托車駛向了懸崖邊。

  並且,葉默還在懸崖邊的泥土裡,發現了幾個腳坑。

  很明顯,這是穿了鞋套留下的坑印。

  怪不得在案發地點周圍找不到兇手的腳印,現在謎底揭曉了。

  兇手事先給自己的鞋子戴了鞋套!

  這也再次證明,葉默分析的不錯,兇手有著超高的智商。

  並且這是一起有計劃有預謀的兇殺案!

  兇手懂得錯開監控的失效期,還懂得毀掉摩托車消滅證據!

  但葉默始終覺得,有些東西,邏輯上它說不通!

  既然兇手把屍體拋屍此處,那就意味著基本上不可能被人發現,他大可不必遮遮掩掩的,甚至直接開著摩托車出去都行。

  可他為什麼要毀掉摩托車?

  如果說屍體半年後,甚至一年後才被發現,別說查監控了,查什麼你都查不到!

  這一點是讓葉默完全想不通的!

  可現在,有個難題擺在葉默面前。

  那就是,你明知道摩托車很可能就在懸崖下方的江裡,但你卻沒辦法進行打撈!

  是的,完全沒有辦法下去打撈。

  這位置位於山中間,兩側都是懸崖峭壁,摩托車這種鐵疙瘩扔下去,會立馬沉底,此處水深得有個二三十米,且水流特別湍急。

  這種情況下,你怎麼打撈?

  要說把屍體扔下去,這麼快的流速,絕對會被衝去下游。

  但摩托車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