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分析犯罪動機

  “報警人還在現場嗎,帶我過去,我想了解一下。”葉默道。

  “在上面。”林萱道。

  “好!”葉默點了點頭,隨後離開案發現場,來到了山坡頂上的大馬路邊。

  這裡聚集了十幾個圍觀的群眾。

  其中報警人叫做李忠貴,手裡還牽著一條狼狗,背上還有一把很長的獵槍。

  “你好,麻煩再給我講述一下你當時發現屍體的過程!”葉默道。

  “今天天氣不錯,我帶著狗出來打野兔,來到這裡的時候,狗子就開始嗷嗷叫,一般這種情況下要麼是有野兔,要麼就是有蛇之類的東西,我把狗鏈解開,讓它追過去,結果狗子追到半路也不敢繼續往前了,一個勁兒的叫喚!”

  “我走過去定睛一看,嚇得我魂都差點沒了,於是趕緊去那邊小賣部找電話報警!”

  李忠貴將他發現屍體的整個過程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葉默也是將其所說記錄在筆記本上。

  如果不是因為他出來打獵,估計再過半個月,甚至半年都不會有人發現這裡有具屍體。

  這位置太偏僻了,除了獵戶之外,沒有人會去造訪。

  兇手選擇這個位置進行拋屍,證明他有一定的智商,並且有過周密的計劃,瞭解過這附近的地形,甚至就是這當地人。

  這個年代,沒有破獲的懸案太多了。

  登記在冊的無名屍體多的數都數不清。

  這被害人要是晚十天半月,或者半年以後才被發現,估計破案的機會就渺茫了。

  瞭解了當時情況之後,葉默就讓人將屍體運回去支隊法醫科進行屍檢。

  安水縣公安局是沒有法醫部的,全市配備法醫的大隊只有兩個。

  屍體需要進一步確認死亡時間,並且還要抽心臟血進行化驗,檢驗是否中毒等等。

  在案發現場已經找不到任何證據,葉默就直接收隊。

  這年代警力很珍貴,葉默儘量不浪費多餘的警力。

  比如說從支隊調警犬過來尋找頭顱什麼的。

  按照葉默的推理,兇手基本上不可能將被害人頭顱扔在這附近,從他選擇的這個拋屍地點來看,就證明他智商並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