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逮捕嫌疑人

  “……好!”雖然這個理由有點怪,但林萱還是去下達命令。

  這裡並不是逮捕羅志軍,而是逮捕調查。

  逮捕令是要檢察機關批准後才可以獲取的。

  葉默和林萱可以對嫌疑人進行盤問、檢查。

  被指控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時候,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進行盤問。

  現在所做的,就是去將羅志軍帶回來進行盤問,並非逮捕和拘押。

  如果沒有證據,24小時內還必須進行釋放,甚至還要賠償當事人損失!

  很快,林萱召集專案組,下達指令!

  小組分為三隊,分別對羅志軍開展全面調查。

  一隊去調查羅志軍家人和朋友,一隊去調查羅志軍所在單位,另外一隊直接對羅志軍進行控制。

  並且,葉默要求專案組掛羊頭賣狗肉,打著調查他欺壓毆打老百姓的罪名,暗地裡查的是2.13劉桂紅分屍案!

  ……

  很快,經過調查,發現羅志軍並不在單位。

  據知情人透露,這傢伙在一地下賭場賭博。

  賭博場所叫莉莉遊戲廳。

  遊戲廳有一道暗門,裡面別有洞天。

  想進去裡面賭錢,你首先要對暗號,其次還得帶最少一千塊現金才行!

  一般來說,這種場所,你哪怕是帶隊衝進去把全部人抓了,抓到的也只是小嘍囉,後面的大傢伙是不會露面的。

  況且掃黑抓賭也不歸葉默和林萱管。

  在官場上混,你要明白的一點就是,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

  不歸你管的東西,你不要多管!

  一般來說,這種場子,有人放風,有人看場。

  這個年代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混亂的。

  你冒然進去拿人,肯定早就收到通知提前跑了。

  所以,葉默和林萱兩人都穿著便裝,假裝進去遊戲廳打遊戲。

  兩人這個生面孔一進去,立馬引來了一些小混混的目光。

  遊戲廳裡烏煙瘴氣,很多人抽著煙,玩著老虎機,還有一波人在角落打街機拳皇!

  葉默看到了很多熟悉的街機遊戲,三國志,恐龍快打什麼的。

  前臺,有個染著黃頭髮的女人叼著煙,在打掌上游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