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要求我張三遵守規則? 作品

第286章 再現小娃娃!

  張三一臉微笑甚至有些寵溺地看向小男孩,伸手摸了摸小男孩的頭說道:“放心,大哥哥怎麼會是有燒掉毛織娃娃癖好的壞人呢。”

  “這毛織娃娃你先拿去玩,玩完之後放回臥室就好了。”

  小男孩連連點頭,然後帶著毛織娃娃就進了臥室,開始和毛織娃娃玩起來。

  玩了一會兒之後,小男孩覺得毛織娃娃沒什麼意思,還是和大哥哥在一起有意思,於是就將毛織娃娃放在了昨天擺放毛織娃娃的床頭櫃上,然後關上臥室的門,去客廳找張三。

  而就在臥室的門剛剛關上的一瞬間,原本可愛無比的毛織娃娃的臉上,馬上出現了一個陰沉無比的表情。

  “昨天竟然敢將老子燒了!”

  “還特麼的【嗶——】【嗶——】把老子倒進馬桶裡沖走!”

  “今天晚上,我【嗶——】【嗶——】【嗶——】就讓你知道知道老子的厲害!”

  “我今晚不把你的頭切下來丟進馬桶裡,我特麼就是你【嗶——】【嗶——】【嗶——】【嗶——】……”

  嘴上嘟囔著的毛織娃娃,馬上從床頭櫃上縱身一躍跳了下來。

  雖然原本他都是晚上才開始動手,但這一次,他決定提前準備。

  上一次,就是自己太過於仁慈,沒有儘早下手,反而給那個張三機會!

  趁著現在臥室裡沒人,而之前來打掃的服務人員又一定換過整個房間裡的所有東西。

  所以,毛織娃娃直奔洗手間,去尋找今天剛剛換的新的刮鬍刀。

  只要將刀片拿到手然後再藏好,哼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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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酒店裡的東西可以使用,但部分物品可能是非免費提供,所以需要花錢。

  而一些觀賞性的東西,擅自破壞自然也是要賠償的。

  這裡只是因為劇情上沒必要,所以並沒有提及酒店讓張三賠償毛織娃娃的事情,但實際情況大家去住酒店可千萬不要這麼幹。

  當然,我是不會好奇你們為什麼要去酒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