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要求我張三遵守規則? 作品

第283章 餐廳規則背後的真相!

  11、儘量不要吃肉類,尤其是你不確定是什麼肉的時候。

  12、儘量不要和廚師說話,因為他,很危險。

  第三條不要浪費食物尤其是肉類,顯然是在說肉類很特殊。

  而陌生人給的食物,極有可能是某些肉類。

  不可以帶出餐廳,也許就是為了避免客人將懷疑的肉類帶回去做檢查。

  雞蛋雖然不是肉,但可以算作葷菜,可一定要特意提及,顯然是為了和肉類做區分。

  至於廚師很危險這點,再結合剛剛自己的話來思考,不難判斷出廚師真的會將人殺掉,然後做成肉類食物。

  所以才會有自己通過鑄刑書發現的第十一條。

  因為有些肉是正常的肉類,但有些肉類可能就是人肉!

  而製造這一切的,就是那個看上去陽光帥氣的廚師!

  這一刻,張三終於意識到了金沙酒店的恐怖之處。

  但願,這是整個酒店唯一的恐怖之處,而不是自己發現的第一個恐怖之處。

  “大哥哥,你快點兒啊!”

  張三的思緒,被小男孩拉回到現實。

  張三朝著小男孩一笑,走過去帶著小男孩前往一樓大堂前臺對面的餐吧。

  昨天自己就是在這裡買了一杯咖啡。

  但知曉了酒店裡的規則,張三知道餐吧這裡的東西是絕對安全的。

  於是,帶著小男孩來到這裡。

  恰巧,張三剛剛過來,就遇到了昨天晚上來敲自己房門的藍可心。

  “這麼巧!”

  “是啊!好巧。一起吃點兒嗎?”

  “好哇。”

  ============

  法律小科普:

  這一次的成就名字叫疑似詐騙,那我們這裡就簡單說一下招搖撞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雖然都是騙,但也是有所不同的。

  詐騙罪的對象只限於公私財物,並且要求財物達到一定的數額,侵害的是公私合法財產利益。

  招搖撞騙罪的騙取的對象主要不是財產,而是財產意外的其他利益,如地位、待遇,侵害的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和形象。如果有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為了騙取錢財,則應當以詐騙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