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正盛時 作品

第七十四章 判訣

福安公主府

耀日高懸,灼灼生輝。

明月陪皇后用完早膳,便回到公主府院內,軟塌斜倚,閒看落花。

吉祥從門外疾步而入,停在明月三步之外,微微俯身:

“殿下,有消息了。”

今日早朝,永平帝宣判陳鴻勝一案,聖旨已下,吉祥就是出去打聽消息的。

“坐下說。”明月指著身側矮凳,示意吉祥近前說話。

“是,殿下。”吉祥順從的坐下,這才開口稟告:

“刑部趙大人將陳鴻勝從大牢提出,押至平國公府門前,跪聽聖訓。

魏公公傳陛下令,平國公世子陳鴻勝誤殺耶律王子,損及王朝外族之友好關係,理當午門斬首示眾,以儆效尤。

然耶律王子冒犯丞相嫡女,漠視王朝威儀,陳鴻勝救人心切,情由可原,故赦免其死罪。

但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陛下有旨,削去陳鴻勝平國公世子之位,杖刑五十,貶為庶人;

平國公教子無方,罰俸三年,並欽令平國公為使臣,護送耶律王子棺槨回族,維護王朝外族和睦友好之關係。”

“陳鴻勝可有喊冤?”畢竟陳鴻並未真正出手殺死耶律齊。

“陳鴻勝喊冤,言耶律王子非他所殺。”

“哦?結果如何?”

“耶律王子屍身焚燬,但刑部查到了關鍵證據,確定耶律王子死於陳鴻勝之手。”

“是什麼?”除了匕首,刑部竟還查到了決定性證據。

“傷痕。”吉祥輕聲解釋:

“仵作詳驗,耶律王子垂死爭扎時,手指抓破陳鴻勝右臂,指甲上殘餘著未完全燒燬的皮肉,與陳鴻勝傷口驗證,完全吻合。

刑部宣讀仵作驗屍,陳鴻勝便不再喊冤,恭敬謝恩,接下聖旨,受了杖刑,已被扶入平國公府養傷。”

“平國公出使外族,何時離宮?”平國公離京,恐怕難以平安歸來了。

“陛下有旨,七日後扶棺離京。”

聞此,明月輕搖團扇,這樁事端總要有結果了。

“吉祥,你去取一封拜帖來。”

“是,殿下。”

吉祥退下後,不過片刻,如意端著托盤前來,將一隻青瓷藥碗遞給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