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淡星L 作品

第251章 小舉措

按照禮制,三公九卿、二千石、刺史等重臣離世,朝廷需要撥款用於葬禮。

然冀州別駕沮授上書言明賈琮遺願“薄斂,不受賵遺”,替賈琮拒絕了朝廷和當地人捐獻的禮錢。

兩漢厚葬之風盛行,薄葬往往與子孫不孝掛鉤。如張湯幼時父親去世,其母親為了籌夠下葬的黃金,不僅賣掉了家中的田地,還向富戶借貸,一場葬禮,直接破產。

早就有有識之士看出了其中的隱患,其中不乏名士以身作則,薄葬自身。

對於這樣的大臣,朝廷自當有所表示。

但賈琮自舉孝廉為郎官後,歷任京兆令、交趾刺史、議郎、冀州刺史,最高不過千石的縣令。

最終,在尚書檯的數個建議中,劉辯取了最高的一檔,贈賈琮鴻臚卿,蔭其長子為郎官。

而在繼任的人選上,劉辯點了回京參與編修漢律疏議的應劭。

其實從賈琮的履歷中也能看出點漢室升官的特點,從郎官到縣令,再由縣令到刺史,而刺史之後,一般會是兩千石。中間可能會夾雜著議郎、諫議大夫之類的內臣官職,也可跳過中間刺史的環節。

刺史低於二千石是毫無疑問的。

這種現狀與劉辯想要提高刺史地位、加強其監察權的想法背道而馳。

不是劉辯不想提高刺史的官秩,然好吧,就是劉辯想省錢而已,畢竟真要給刺史升官,不順帶著升一升別駕從事這樣的從事史是說不過去的。

其實如尚書令、御史中丞皆是千石,但要真論起權力,尚書令甚至還要高過尋常的三公。畢竟嚴格來說,三公府是執行機構,尚書檯才是決策機構。

劉辯想從刺史的任命入手,讓刺史在官僚體系中的實際地位等同於二千石,畢竟刺史的權力早在幾年前便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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