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筆驚墨 作品

第三十一章半夜送禮

 問了好幾家附近的牙行,人家都說這樣的宅子自己根本不敢沾手,蘇佑廷就直奔了縣衙,找熟識的書吏問問情況,就是想買,這也要找到主家,辦了手續,拿到地契才成。

 書吏聽說是蘇佑廷的夫人要買下這宅子,趕忙勸說道,“蘇兄,這個便宜可碰不得,這宅子一百兩聽上去便宜,到手裡就是燙手的山芋了,甩都甩不脫,你家也不是什麼大戶,有這銀子還不如自己在村子裡蓋個大院子,一百兩想蓋什麼樣的不成,這宅子可是鬧鬼的。”

 人家也是出於一片好意,怕蘇佑廷不知道情況,到時候後悔不已,怎麼能想到,凌雲就是看中這鬧鬼的一點有備而來,她進城可是帶著那把剛到手的木劍來的。

 之前想要碰這宅子,她還要勉力一拼,現在有了雷劈木劍可謂是信心十足,十拿九穩了。

 蘇佑廷拿出凌雲給的那一百兩銀票,沒有猶豫的就要辦手續,書吏依舊擔心事後他們後悔拿不回銀子,好意說道,“蘇兄咱們認識一場,我也有著點小權利,你要是想去試試,你就先別把房契的名字在衙門改了卷宗,這舊房契先給你,你看過宅子以後,想改你再來找我。”

 這主人不在,書吏確實可以這樣操作,只要卷宗不改,沒有人能知道,這房子已經有人給了銀子,到時候,蘇佑廷想退錢,他就可以做主,要是改了卷宗的底檔,他說了就不算了。

 蘇佑廷沒有猶豫,直接把另一塊五兩的銀錠子放在桌上,這是衙門辦理房屋易主需要的費用,房屋總價的一成,買賣雙方各一半。

 一百兩的房子他們自然要給五兩費用,說道,“直接改了房契的歸屬人,避免日後麻煩。”

 他可不傻,這房子價格絕對超過一百兩,要是小媳婦費勁把宅子裡清理乾淨,人家再不買了,到時候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呢。

 書吏拗不過他,也只能儘快地辦理了手續,把新換的房契交給了蘇佑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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