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聲諜影1928 作品

第129章 撕帖

  她媽媽說:“人家有權有勢。”

  麗娜說:“有權有勢就能強迫我嫁他了?哼!那包占元算是什麼東西?!小流氓!小漢奸!小強盜!”

  她媽媽說:“你不要罵人!”

  麗娜說,“我偏要罵!這些流氓,漢奸,強盜,我為什麼不能罵?我就是要罵!哼!這狗東西也敢來打我的主意,無恥!”

  她媽媽說:“你不要光罵,要想個辦法!”

  麗娜說:“什麼辦法?叫爹去把這事退掉。”

  羅以育說,“要是我退得了,還用你吩附麼?”

  麗娜說,“那我自己來退。明天他們來時,我把他頂回去。”

  羅以育說:“你怎麼頂他回去?”

  麗娜說:“告訴他,我已訂了婚。”

  麗娜媽說:“什麼?你訂了婚?”

  麗娜說:“是的,剛剛訂了的。”

  麗娜媽說:“你說的什麼話?你跟誰訂了婚?”

  麗娜說:“是司徒彬!他回來了,我們剛才商量過,正要向你們說的。”

  羅以育夫婦聽了這話都愕然,覺得女兒言詞竟如此硬朗,人這麼大膽,竟然自己訂了婚。事到如今,做父母再要反對女兒嫁司徒彬,那就更無理,更難辦得到,更說不出口來了。

  要女兒嫁包占元,是決定地不能的,可是,怎麼對付包占元那小霸王呢?他們實在是彷徨無計,也沒能同女兒商量出個什麼辦法。

  羅麗娜替父親寫了封信給做媒的那三個瘟人,說明是女兒不同意婚事,請明日莫來文定。信寫了三份,叫孤兒院一個雜役分別送去,都沒有回覆。

  那三個瘟人得了用羅以育名義送來的信,都去同包得奎包占元商量,覺得羅以育居然敢借故拒絕,太不把這三位媒人看在眼裡了。

  還有,這包司令包局長包會長包總經理在海灣,論架勢是大中之大,論錢財是富中之富,論權力是王中之王,包老奎要討他羅以育的女兒作兒媳婦,這對他是何等光寵?若然容許他不買賬,包老奎在這海灣,還是個頭腦兒嗎?

  這三個做媒的,原也是社會上有名的大紳商貴婦,這一下子還有臉面,還算得是個人物嗎?包得奎生氣,他原以為他自己是海灣王,他兒子是小王,他兒子看中了哪個女子,要娶她為妻,這事豈不是他父子二人說了就算,哪能容許有什麼爭執?管他什麼女兒肯與不肯!婚姻之事,哪能任女子有主張?到時拿花轎拾了她來,管她肯與不肯,也就成親了。

  包得奎最憎人講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之類的話,他認為萬物尚有個陰陽,男女怎得平等?婚姻若然自由,男子怎去管治得天下?他是從來也不把什麼婦人女子之見當作一回事的,這次他也一樣,他根本不管羅以育女兒肯與不肯。

  總之,他包得奎的話就是聖旨,準也不準違旨。

  娶羅以育之女這事,既已把旨意傳了去,就應旨到必遵,令出必行。這事只許做成,不許失敗。

  那女子越是刁喬扭擰,羅以育越是藉故推塘,這事就硬是要辦,否則,他包老至同一班紳商女士們在這海灣市,也話不得事了。

  三個瘟人領了包得奎的意旨,便照舊來下文定。

  第二天,三個人象瘟雞一樣,又來到孤兒院內羅以育的家,還帶來了幾擔作為文定之禮的禮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