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勇者洛 作品

第40章 兗州路燈修建計劃

 “多半來路不正,乾脆直接沒收好了。”曹茂想著。

 看到眼前的一幕,曹茂真心覺得有必要對兗州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推進了,至少路燈這種最基本的彰顯一個地區文明水平的東西是必須要提上日程的。

 本以為抓住應劭是打劫了貪婪的土財主,沒想到最後竟然是物歸原主。

 已經丟掉許久的東西沒想到又失而復得了,甚至還有人當了免費的運輸官,這世間的因果輪迴還真是有夠奇妙的。

 於是,曹茂將收繳的這堆財物按照曹嵩的記憶,將他有印象的那部分劃撥了給了他,同時還給他的住所增派了幾個侍衛。

 至於剩下一部分老頭沒認出來的,自然是用來充公了。

 哪怕真有他沒認出來的漏網之魚,曹嵩本人對此也並不在意。

 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你會介意你碗的裡的飯掉了三五粒嗎?

 “會有人介意的。”曹茂搖了搖頭道。

 這年頭受苦受難的百姓那麼多,別說是三五粒米飯了,就是一塊啃乾淨的骨頭掉在地上了估計都會有人撿起來吮吸一下里面的汁水。

 人與人的悲歡,有時候並不相通。

 之後曹茂又跑到了監獄裡,與應劭等人核對過罪名。

 最後確認了這些來歷不明的財物中的大頭並非是他從平明百姓中搜刮的,而是其在徐州境內一處破敗寺院旁的額外收穫,與曹嵩丟失貨物的地方完美對上。

 但應珣的罪名卻是逃不掉了。

 其罪名中的剋扣糧食犯了曹操的忌諱,魚肉百姓又犯了曹茂的忌諱,他的死是怎麼都逃不掉的了。

 於是應家三父子最後的罪名經曹茂翻案後,最終有了裁定。

 應珣因魚肉百姓和貪墨軍用糧草被判處死刑;應劭因為為官不廉,放任兄弟苛待百姓,被判了數年的監禁。

 至於應劭的父親應奉所犯的賣爵鬻官一罪,在漢朝其實算不得什麼大罪,只需要走個流程隨便關幾天就行了。

 最後應奉被曹茂放出,出於人道主義關懷,讓滿寵也給他安排了處民宅,就安置在邊讓家屬的隔壁,畢竟有著相似的遭遇,順便還能給他們兩家添點共同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