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崔周對論
“做人的品德當以董子所補充的五常為標準,做事應當以公正公平為主,不能被私情以及私情所影響。”
崔琰所說的五常就是仁義禮智信這幾個,而董子就是董仲舒。
五常一開始只有孔子的仁義禮三個,後來孟子補充了智,直到董仲舒將信補充上,才形成了五常。
完整的應該叫做三綱五常,這個理論就是董仲舒所提出的。
“那倘若有一個儒生為父報仇殺了一個罪犯,有人認為應當依法處理,但是也有人認為,為父報仇乃是人之常情,應當寬恕他的罪行,這種情況怎樣做?”
崔琰又皺起了眉頭,這周小郎君問的問題怎麼都這麼刁鑽,但是心中還是開始思索起來,面對這種情況他會怎麼處理?
儒生為父報仇殺死罪犯...
“罪犯雖有罪,應當由國家的法度來審判,而不應當為了心中的私情,私自將其殺死,若不處理,日後人人皆以之為效仿,國家豈不是亂套了?”
崔琰說到這裡停頓了,拿過案桌上週瑜讓人準備的茶湯喝了一口,潤了潤喉嚨接著道:
“不過,儒生有罪卻也有緣故,罪行不可免除,卻也可以免除他的死刑,改為徒刑,讓其在邊關為抵禦外族而出力。”
周敘對於崔琰的回答並不意外,只是再次接著問了一句:
“那若是一個罪犯之子,為了替父報仇殺了一個儒生之子呢?”
“罪無可恕,當處以死刑!”
崔琰幾乎都不用思考,直接就脫口而出。
在他的思想當中,罪犯之子又豈能與儒生的地位相提並論?
這也是儒學中的特點,提倡等級制度,會將人分類成三六九等的地位,而面臨的對待自然也是大不一樣!
“可是先生說公正公平,兩人都是為父報仇觸犯律法,為何卻有不同的對待?”
周敘聽到崔琰的回答,直接就繼續追問道。
崔琰被周敘的話給問楞了,一時間皺著眉頭陷入了沉思,良久才吐露出一句:
“罪犯之子焉能與儒生之子相提並論?”
“既然如此又何來公正一說?”
崔琰的思緒有些混亂了,如今的他不過三十餘歲,學儒也不過十年左右,在鄭玄門下學習也不過短短一年,如果不是當初為了躲避黃巾之亂,他也不會來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