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叫天下 作品

第二百五十四章 簽訂錯了契約?

    林塵只好答應百合。

    否則,百合恐怕會難過出抑鬱症來。

    “喲吼!主人對我太好了!”

    百合歡呼一聲,整個嬌軀都是蹦了起來,一顫一顫的。

    隨後,她看著林塵,好奇的問道:“主人,那您現在要幹什麼呀?”

    “我去山頂一趟。”

    林塵主要是不遠處的那座小山。

    正是之前“馴服”百合的瓊瑤山。

    “主人,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

    百合問道,眼神非常期待。

    “可以。”

    林塵輕輕點頭,隨後又補充道:“在外面,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叫我林塵就行,也不用稱我為您,稱我為你就行。”

    “這怎麼可以?我怎麼可以直稱主人的名諱?”

    百合當即搖頭,一臉的堅定。

    就算是打死她,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

    這是規矩!

    規矩不能破!

    只不過因為百合的普通話不太標準,所以她說這麼堅定的話的時候,不免有些滑稽。

    見百合態度堅定,林塵便聳了聳肩,說道:“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

    “那我可以叫你親愛的嗎?”

    百合當即雙眼放光,問道。

    林塵額頭上浮現出三條黑線,直接搖頭:“不可以。”

    “那好吧。”

    百合的臉色有些失落,說道:“那我就稱呼你為哥哥吧?”

    林塵看了百合一眼。

    百合雖然年紀不大,但是因為她是外國人,長相本就成熟,所以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二十三四歲的社會姐。

    而自己卻還只是一名學生。

    一個社會姐叫一名學生為哥哥?

    不行。

    太違和了……

    之後,百合又想了一些稱呼。

    這些稱呼,要不就是過分違和,要不就是過分親暱。

    無奈之下,林塵只好給百合出主意,說道:“你叫我叫同學就行。”

    “同學?這個稱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

    百合眨了眨那雙漂亮的大眼睛,問道。

    “不生分,一點都不生分。”

    林塵搖頭。

    “那……好吧。”

    百合治好點頭答應。

    “我們走吧。”

    林塵轉身準備離去。

    可是就在這時,百合卻又開口問道:“主人,哦不,同學,我能挽著你的胳膊嗎?”

    “不可以。”

    林塵不假思索地搖頭。

    “好吧。”

    百合非常失落,那張貌美如花的臉龐之上的神色,也是黯淡了許多。

    “那我可以牽著您的手嗎?”

    隨後,百合又是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