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擁有姓名 作品

第九十八章小丑?小丑!(十六)

戈登從衣服裡掏出小丑留下的鬼牌,遞給葉成明:“你要的話給你。”

“名片?”葉成明接過鬼牌,說起來小丑好像是有這種習慣,在案發現場留下鬼牌。

“臨走前小丑留下的。”戈登點點頭,看了眼鬼牌,想到小丑最後的話,搖搖頭,頗為無語的說:“還說改天一起吃飯呢。”

“警察怎麼可能和罪犯一塊吃。”

也不知道小丑怎麼想的,如果小丑沒整這一出,他還有可能和小丑一塊吃頓飯,但在小丑綁架市長後,他就是個罪犯了,警察不可能與罪犯同桌進食的。

對此蝙蝠俠點點頭,認同戈登的話,葉成明卻不這麼認為,看著鬼牌笑著說:“誰能說的準呢。”

這可是哥譚,什麼時候都有可能發生的,小丑這麼說了的話,沒準之後還真的有可能共進午餐呢。

蝙蝠俠看著葉成明手裡的鬼牌,葉成明見他一直盯著,於是開口問:“你想要?”

雖然他不是很想給,但如果蝙蝠俠願意花錢買的話,他也不是不可以給蝙蝠俠。

蝙蝠俠指了指鬼牌背面說:“你就沒看到上面有別的東西嗎?”

葉成明聞言把鬼牌翻面,果然看到了後面畫著小地圖,其中一個位置畫著小丑頭像,葉成明還給戈登說:“哦~這是要你過去找他吃飯?”

“還真有可能。”

“我去。”蝙蝠俠自告奉勇,雖然小丑邀請的是戈登,但蝙蝠俠覺得還是他去比較合適。

葉成明搖搖頭,否決了蝙蝠俠的想法:“我覺得吧,既然他邀請的是戈登,你還是不要不請自來的好。”

蝙蝠俠看向葉成明說:“明知道是陷阱,還讓戈登跳?”

這怎麼看都是個陷阱,明知道的情況下,還要戈登隻身前往?

把戈登往火堆裡推?

葉成明伸出手拍拍戈登的肩膀,給了戈登一個放心的眼神說:“放心吧,不會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