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擁有姓名 作品

第二十一章酒店殺人事件(十五)

哪怕他是在幫警察。

“這套衣服上應該有血跡。”

蝙蝠俠把李約瑟的黑蜘蛛衣服拿出來,戈登看著這套衣服,又看了看蝙蝠俠,不解的問:“哥譚最近流行奇裝異服了?”

蝙蝠俠沒有理會他的話,自顧自的繼續說:“另外指使和報警人叫哈德威克,他家裡有變聲器,但能不能定罪,得看李約瑟招不招。”

變聲器他昨晚去哈德威克家的時候有找到,今天閒暇之餘又查了哈德威克的交易信息和昨天的出行,發現有經過一處無監控的街道,正好有公共電話,交易信息則顯示他最近贊助過李約瑟,很大概率這套房也是哈德威克給李約瑟租的。

李約瑟就相當於是哈德威克養的殺手。

只不過經過與李約瑟的交談,蝙蝠俠有一事不太明白,李約瑟似乎很痛恨毒販,哪有為什麼接受毒販哈德威克的贊助?

還幫他殺害競爭對手?

“好。”

戈登把拿出垃圾袋把黑蜘蛛制服裝在裡面,給李約瑟拷上銀手鐲,這時李約瑟也醒了,甚至還想反抗,可惜一隻手被蝙蝠俠廢了的他,那還能跟持槍的戈登打呢。

更何況他還五花大綁著。

戈登沒有立刻帶李約瑟去警局,而是在拷上後詢問蝙蝠俠:“你為什麼要當蝙蝠俠?”

“打擊犯罪。”

“其實以你的身手可以去當警察。”

面對戈登的提議,蝙蝠俠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過別的表情以及情緒。

“切。”

蝙蝠俠雖然只能看到其下巴和嘴,但嘴唇的動作就已經能夠管中窺豹,猜到面具下韋恩的表情是何等不屑,以至於讓他發出這種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