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峰 作品

第471章 消失的它

“真是的!我剛睡下就給我吵醒了!趕緊走吧!”

門崗打開大門,他就這樣提著一袋子文物大搖大擺的出去,最終消失在了夜色中。

這是第一個版本,那第二個版本傳的有些離奇,也有少部分人相信。

因為當時通風口窗戶離地面有五米高,所以有人認為正常人不可能就這麼跳下去,說這個許反帝在偶然間認識了一位高人,他從高人那裡學會了一種失傳已久“穿牆術”,所以他是直接穿牆進去偷了東西。

回去後,他把偷東西的事兒告訴了他媽許瑞鳳,這個許瑞鳳當時乾的是法律方面的工作,他立即意識到自己兒子犯了重罪!許瑞鳳一時間六神無主,最後選擇了包庇自己兒子。

那兩天,整個湖南警界可以說全力調查,滿城搜尋一切可疑人員!更是由白帽子大佬上門找了南派總支鍋和北派總把頭,放話出去到整個地下文物交易黑市,不管誰!誰要敢收這批被盜文物!保證讓他24小時吃花生米!

火車站,汽車站,全部要配合開包檢查。

各大古玩市場,文物商店,全都暗中派了警察埋伏,

只要對方敢來賣東西,絕對當場把人摁死!

這麼大動靜,那母子兩就害怕了,尤其是許瑞鳳!更是膽戰心驚。

三十件文物,

她選擇將八件文物衝進了下水道,又將兩件絲織品用火燒燬,這其中就包括了那件國寶文物“素紗襌(dan)衣”,這衣裳用冰蠶絲做的,總重量還沒有一個雞蛋重,大小疊起來能塞到一個火柴盒中,可以說穿在身上輕如蟬翼,現代做衣裳的根本做不出來。

此時母子手中還剩大概二十件文物,許瑞鳳分成了兩個包裹,一個包裹丟在了郵局門口,另一個丟在了博物館周圍的綠化帶中,她以為這樣把東西還回去就沒事了。

很快,沒幾天,許反帝又在一家飯店偷人錢包被逮住了,警察搜他身時,意外發現了一把崩了半個的玻璃刀。

恰巧,案發現場留有另半個。

鐵證如山,直接把兩人逮了。

許反帝當時才17歲,屬於未成年,就這都直接判了死刑,緩期兩年。他媽也判了十五年,後來一個去了衡陽監獄,一個去了長沙女子監獄。

這個罪和盜墓罪不同,它是屬於偷盜損壞個人或者組織文物罪,我研究過,按照現在的法律看,撐死判他個十來年,哪怕你偷一百件,或者你拿著炸藥包把樂山大佛炸了,那也是這個年數,不會直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