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笙 作品

第47章 逼自己認罪畫押

 縣令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有“毛刑”這一說,只想趕緊結案,讓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儘快從自己眼前消失。

 縣令開口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多大年紀了?家是哪裡的?行醫多久了?為何要害人性命?”

 一聽縣令這麼問,張笙頓時來了興致,然後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奉池鄉人張笙,年方八歲,鄉試及第,舉人為仕。越二年,會試再中,貢士之名,榮耀鄉里,時人皆贊其才華出眾。張笙乃家中獨子,父母早亡,煢煢孑立。然其性豁達,容貌清秀。志在報國,願盡一己之力。精醫術,有濟世之能。今張笙尚未赴殿試,宜速速啟程,若得高中,必膺重任,為國之棟樑也。”

 不得不說,張笙的記憶力確實很好,他一字不漏地將自己看到的告身內容全部背了出來。

 縣令先是一驚。如果張笙所說屬實,這個案子就不能如此草率審理了,需要慎重處理,而且也不能讓張笙跪著了,更不能用刑了。聽張笙說完,縣令立刻說道:“你所說的可是真話?可有告身拿來讓本官看看。”

 張笙想到那個盒子裡的東西,哪裡敢讓縣令看到啊。他搖了搖頭,回答道:“不記得放在哪裡了。”

 縣令覺得張笙又在戲弄自己,“啪”的一聲,再次敲響了驚堂木。他想了想,強壓下怒火,然後對著張笙和顏悅色地說道:“你叫張笙是吧?”

 張笙點頭示意,縣令接著說:“地上的這兩個人,你可認識?”張笙繼續點頭。縣令又問:“地上的孩子,你是否治療過?”張笙不知道縣令想幹什麼,但縣令說的都是自己做過的事情,他也無法反駁,只能點頭。

 張笙萬萬沒有想到,縣令接下來的話,讓他開始懷疑人生了。

 縣令微微頷首,目光如炬,直射向地上跪著的男人,沉聲道:“你狀告之人,可是眼前此人?”男人深埋著頭,輕點一下,全程靜默無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