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林佳 作品
第118章
可我就想問,就因為我窮,我連追求愛情的資格都沒有嗎?
我明明已經躲的很遠了,不會再打擾到你們的生活了。
求求你,求求你放過我的孩子,好不好。”
她說到最後,聲音近乎祈求。
其實我是個極為不善於表達自己的人,無論是友情、親情、亦或是愛情。
如果不是那天酒後失言,憑我的性格,可能還需要莫大的勇氣才能捅破那層窗戶紙。
所以當週錦俞如此直白的話語落入我耳中時,我除了震驚,更多的則是茫然和不知所措。
因利益而牽扯在一起終究可以用利益來解決。
可一旦上升到感情,問題就變的極為複雜。
更何況監獄這八年,我淨跟這幫糙老爺們打交道,唯一見過的異性,可能就是餐盤中的母豬肉。
對待感情,都不能用了不瞭解來形容我,應該叫一竅不通。
可我就算再不解,但我也明白,周錦俞說的太不現實。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真要東窗事發,後果難以想象。
其次,有了孩子,自然就有了牽絆。
誰敢保證我或者她能把持住自己,各自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