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樹仙 作品

第54章 總裁的契約老婆是親妹妹1

 這就意味著他家親妹妹不知道在什麼地方生活,他們家動用所有力量去尋找親妹妹。

 沒多久就查到了二十四年前醫院護士抱錯孩子的事。

 沒錯,原身就是那個被抱錯的孩子,這事放正常人身上,孩子被抱錯了,肯定心疼自家孩子,想著她有沒有在別人家吃苦啊,等把她接回來後要好好補償什麼的。

 但放在聞人浩初身上不一樣,他既高興又難受。

 高興的是,聞人浩悅不是他的親妹妹,他有機會和對方在一起了。

 難受的是,如果親生妹妹回來了,浩悅怎麼辦?

 所以他跟家人提議,去試驗一下親妹妹,如果親妹妹品行好,再將之接回來,也不會辱沒他們家的門楣,如果對方是個品德敗壞的人,就不要認了。

 大不了找理由給對方一些錢,再給對方安排一份工作就好了。

 也就原身的大哥大嫂不是太贊同這個提議,覺得親妹妹在普通家庭長大,受教育的程度又一般,不應該設套試探,對她不公平。

 可他們的父母考量的比較多,更在乎面子,覺得可行,再加上聞人浩初經過修仙界一行,比以前沉穩了許多,就放手讓二兒子去辦這事了。

 也就有了陸銘華剛剛才遇到的那一幕,其實是想用大筆金錢試探原身會不會輕易被金錢迷惑,會不會被聞人浩初描繪的富貴生活迷了眼。

 陸銘華給對方豎起一個大拇指,“還是您會玩兒,我想問問分手費具體的數額是多少,能不能現在就給?”

 聞人浩初朝陸銘華投去一個輕蔑的眼神兒,“兩千萬。”

 陸銘華皺眉,“好像不是太多,畢竟是和你假結婚,是不是還要辦結婚證和離婚證,我一個黃花大閨女,莫名其妙成了二婚頭太虧了,你這樣的大老闆竟然這麼摳,怎麼也得五千萬!”

 聞人浩初:“???”他聽到了什麼?

 這個陸銘華家裡生活在一個五線小城市所管轄的鄉下,給沒結婚的大哥買了個二十多年前的二手老房子,能值個三五十萬就不錯了,下面有個還在讀高中的弟弟,現在她居然嫌兩千萬錢少?

 “我警告你不要太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