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四百四十章 昔日情人

 諾德考慮一整晚,第二天一早給我答覆。

 他主動來我公司談的。

 事情水到渠成,後頭的事我全不管,幫派地點由他來定。

 “諾德先生,這張支票你收著,目前我手裡可用的錢只有這麼多了。”

 “我還有個條件。”

 “請說。”

 “既然你把幫派都交給我管,做什麼生意也由我來定。”

 這個……怕是不那麼好辦,我是幕後老闆,生意上的事繞不開我,我我只是花錢來養這批幫派人物而已,他們賺了賠了,那是他們自己的事。

 “諾德先生……”

 “唐先生,你聽我講。我不知道你要幹什麼,但你把幫派交給我,一定是想隱藏自己,如果幫派的生意不賺錢,全靠你來維持,勢必會引起人家的懷疑。到時候,會有很多人來逼問我,到那時,倒黴的人是我,我還有老婆孩子呢。”

 他這麼一說,我倒無言以對了:“你說的不錯,你想做什麼生意?”

 “賭場、馬場,還有酒,其中賭場和酒是米國幫派最盛行的生意,雖然比不上走私賺的多,但我有門路,能保證穩賺不賠。你的錢足夠第一期的花銷了,但也只夠一個月,幫派養人是個大難題,很多幫派就是養不起人才出的事,萬事錢為貴。”

 “你放心,一個月之內,我會再給你一筆錢。”

 “你給我那麼多錢,就絕對信任我?不怕我把你的錢卷跑了麼?”

 有意思的說法,但也有理可循,幫派人物之間,是不存在簽約事宜的,全靠口頭協議。

 這點,我在龍國的時候就深有體會了,但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康納夫人給我推薦的人,我信得過。

 ……

 隨著股市升溫,我手裡的錢也多了。

 當股票上賬的時候,那些紙是可以當錢用的,尤其是不斷上升的趨勢,價值一元的股票,卻可以當成兩三塊錢來用。

 這幾天,我心情大號,按照這個趨勢走下去,過不了多久,我損失的鈔票就都回來了。

 可能是心情好,我去看望麥琪,好多日子不見,怪想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