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四百二十二章 記號

查爾斯指了指的自己的腦袋,提醒我:“布森找你見面,卻不一下子逼你交出錢,還放你走,這不奇怪麼?按你所說,他現在唯一能依仗的人就是你,那為什麼還要縱你離開。換做是我,我不會拿地位來賭的,這跟智商無關,是成功率的問題。”

“你是指?”

“要萬無一失的話,他就該想盡辦法從你手裡弄到錢。現在他跟你已經撕破臉皮,還要放了你,說明他還有保障。他不怕你反水,見你一面只不過是給你製造煙霧彈,讓你覺得他離了你就死定了。”

靠!

我的腦子轉不過來了,政治這玩意兒,比做生意複雜太多了啊。

“年輕人,你被他給耍了,一直以來,我都相信布森的背後有很多支持者,否則他當年就不可能打敗我。”

似乎,我有點兒明白了:“那麼……他的那些支持者,應該還有幫派人物。”

“是啊,肯定是這樣,米國哪一個政治高層沒有幫派背景呢?”

哦……我懂了,我這下明白了,那份名單被找到的時候,兩個死者的脖子背後都有個標記。

那個標記——應該是支持布森的龐大團體,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最重要的東西,我給忽略了。

我將那個圖形畫了出來,記得住,一點都不難。

“查爾斯先生,這個東西,你見過麼?”

他拿過去瞅著,托腮:“好像見過,記不起來了,這個東西應該是很多年前的一個組織。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幫派,也好像不是,一時間,我也想不到。”

“這個標記就是我從持有名單的人那裡得到的,當時也沒太在意,剛才聽你說的這些話,我忽然覺得,跟這個符號有關的幫派人物,一定就是他的支持者,鐵桿的支持者。”

那是不言而喻的,可咱也不能把那些幫派大佬聚集在一起,然後看他們身上有沒有標記啊。

“我會去查的,你能告訴我,我很感激你,需要我派人保護你的安全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