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三百零三章 嚇嚇人
“唐興,這麼做算犯法麼?”
“應該算,故意嚇唬人,不過只要人家不起訴,咱們就不算犯法,而且我們早就告訴他們了,說這裡很嚇人,他們還非要來找嚇人。老王,別怕,出了事我頂著。”
多少,我也懂點法律,嚇人不犯法,輕微驚嚇屬於商業範疇,就像遊樂場那些恐怖屋一樣,不造成人身傷害就沒事。
十一點,屋內幾個人扛不住了,有三個人先睡了,還有兩個人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看電視。
那聲音開始了,是英文,吉米設計的,大概意思是:吃,吃人,吃掉你們。
簡單、言簡意賅,但又讓人回味無窮。
“吉米,你去盯著點,有人喊叫,你立刻關掉聲音。”
“嗯。”
我把老外的膽子看扁了,這五個人膽子超級大,相互間叫醒了以後,還跟玩密室逃生一樣,相互間聊著,換我我可沒那個膽子。
我們坐在走廊上,一直熬到清晨五點,那五個人就沒出來過,一直在說話。
大清早,他們興奮的走了出來,一人雙拇指豎起,說真棒。
我的天,老外思維方式和正常人是不同,起訴談不上,連生氣的感覺都沒有。
他們還說,不管是真是假,效果太棒了。
不出十天,這家旅館的聲音就好了起來,莫名而來的人很多。
總有人想尋找刺激,情侶、夫妻、學生黨,這三種人最多,還有提前預定這裡的。
簡單的做事,效果出奇的好,旅店老闆要請客喝酒,說很感謝我。
感謝不必了,合作不能忘,那百分之一的紅利還是要的,另外……
“吉米,替我向他翻譯,鬧鬼的聲音要會變,不能總一個調調,而且這個辦法只能自己做,不要求別人來搞。也不能每天都嚇唬人,不定期、不定時的來那麼一兩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