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三百零三章 嚇嚇人

 “生意啊。”

 我畫的是旅館的平面圖,加上拍攝好的十幾張照片,正在尋找合適恐怖效果的地方。

 至於演員麼,到時候再說,這玩意兒力求真實,不想要科班出身的人。

 表演系的那幫人,感覺都是演出來的,並不是真實的感覺。

 “哎喲,你這畫的是什麼,感覺有點嚇人。”

 “鬧鬼啊,旅館的策劃。唉?王磊,你說我直接嚇唬不知情況的房客行不行?”

 “那你可要攤上大事了,會被人起訴的。”

 哈哈,那倒是,萬一再把人給嚇死了,我還得承擔法律責任。

 他跟我的想法一樣,這種事,就應該做成紀錄片,但不能刻意,重要是‘以訛傳訛’。

 王磊說,用恐怖噱頭的話,重要不是看裡面到底有沒有鬧鬼,就算拍出來,也不一定能讓人相信,還有一定造假的嫌疑。

 “老王……照你的意思,拍紀錄片也行不通啊,人家大眾的腦子不笨,聰明人會猜得出來的。”

 “對啊,所以我覺得你搞短視頻行不通,凡是拍出來的東西,都不夠真實,只有聽別人說,才會產生神秘感,導致人家獵奇心理。有一百個人這樣說,那踏馬就很詭異了。”

 我給了他個大拇指:“天才。”

 “哈哈哈,我是旁觀者清。你可以找人在往上發帖子,就說……”

 “嘖,發帖子,人家會不會自己闢謠?被詢問的時候,一說真話就歇菜了。唉?吉米那群朋友不是還閒著麼,他們住的是橋洞啊,讓他們來幹這事最好,發一個帖子,我給五十美刀。”

 給錢發帖子,跟刷禮物是一個性質,網絡如此發達的時代,只需要幾天就能搞定。

 於是,這家不起眼到成破爛的旅店,鬧鬼的傳聞就散開了,在各大網站發出。

 我也沒閒著,去給店裡做‘裝修’了,牆壁上看到乾淨的,我得弄髒,牆紙還要撕壞,造成年久失修的假象,既然是鬧鬼嘛,索性就差到底了。

 不成想,事情還真成了,第三天來了五個客人,自稱是什麼冒險家,寫論壇文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