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二百六十章 信我一回

 大娟沒走成,她跟那兩個妞全讓我給關到保安休息室去了,還用繩索捆綁著。

 三人的身材是真不錯,再年輕一點兒就好了。

 話說,我這樣做有犯法的嫌疑啊,但我踏馬的不在乎,總比讓她們去幹蠢事要強。

 “唐總,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我不想讓你們走。”

 “呵,那你打算捆我們一輩子?我們那些姐妹知道我們來了這兒,要是回不去的話,你可有的受了。”

 老子真的是被嚇大的,看的出來,大娟是三人的主心骨,我只要跟她談就行。

 讓保安把大娟拖到隔壁的空屋子後,我陪她坐著,因為她會功夫,我也不敢解開她的繩索。

 “唐總,你想幹嘛,打算在這兒把我給上了?”

 “你真幽默,我還沒飢渴到那種地步,但你最好別惹怒我,因為我本人是很好色的。”

 “我要去宰了陳國安,你這麼維護他,是不是海鷗的死,你也有份?”

 動動豬腦子吧,虧她想的出來,海鷗死了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

 之前留著海鷗,無非是兩點,一是海鷗忠心的人太多,比如眼前這女人,能把我給捅死。二是海鷗沒了,省城這邊就變成我一家獨大,在道上來講,我是扛把子。

 槍打出頭鳥,一旦外面有風吹草動,龍衛會首先想到我。

 大娟超級忠心,我很敬佩這樣的人,尤其她還是個女人,但她那些江湖道義跟這個社會格格不入。

 法官才不管你是不是江湖豪傑,他們只認罪證,甚至不會問好壞和對錯。

 一個代表正義的人殺了邪惡的人,坐牢和被槍斃的,一定是正義的一方,社會很現實的。

 “大娟,我對陳國安有計劃,而且正打算開始。我已經暗中從國外請了個能人來,私底下調查他,把他送進監獄才是上策。”

 對大娟,我也撒謊,現在除了我之外,沒有任何人知道是李明芳在調查陳國安。

 逢人就說謊,也是確保李明芳的安全。

 大娟要回去跟那些女人解釋,我就替她編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