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九十四章 臨時條件

 “你不怕我找後賬?”

 “怕,所以我要先拿到錢。”

 公關行業,沒有預先拿錢的,很多人要到年底才能收賬。

 我是當面就要鈔票,已經破壞了行規。

 田賦斌咬牙切齒:“你特麼瘋了,我跟別人做生意,也是要幾個月才能拿到錢的,怎麼可能立刻就有錢!”

 “那是你的事,我只給你兩天時間,兩個億,必須打到我的賬戶上。”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現在就要東西。

 無需做什麼生意了,原來的客戶全可以還給我,而且立刻打錢。

 情況比我預料的還要好,被他一刺激,我又有了新想法。

 我想用他的公司名譽幫我攬生意,就是說,我所在的分公司,歸攏他公司旗下。

 藉助他當跳板,用他的logo,如果我垮臺,對他們名譽的損失也有影響。

 “你這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啊。”

 或許是我太貪心,但兩千萬的‘證據’捏著呢,決定權在我,不在他。

 現在是他當孫子、我做爺爺,等有一天反過來,他想咬我一口,那我不倒黴了麼。

 做事還是要考慮好後路的。

 “田總,彆著急,慢慢想。這件事本來就是你先使的壞,我只是借力打力。”

 他身價幾十個億,沒理由拒絕,當即找來秘書和律師,在一個小時之內擬好合同交給我。

 我敢說,田某人從來沒吃過這麼大的虧。

 事情過後,他會變本加厲的對付我,讓我在哪一行都混不下去。

 借用他的商標,也只是突然有感而發罷了。

 視頻和照片的原件,我都給他了。

 “田先生,多謝關照。”

 “你叫唐興?”

 “對。”

 “金會長的女婿。”

 “是。”

 田某豎起大拇指:“有膽識,我真特麼佩服你,不過這種事有一沒二,如果你再敢對我下手,我會弄死你。”

 下樓上車後,我的心才加速起來。

 這是我第一次用威脅的方式跟人談大生意,兩個億到手不算,還外帶了不少客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