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歌 作品
第九十四章 臨時條件
“你不怕我找後賬?”
“怕,所以我要先拿到錢。”
公關行業,沒有預先拿錢的,很多人要到年底才能收賬。
我是當面就要鈔票,已經破壞了行規。
田賦斌咬牙切齒:“你特麼瘋了,我跟別人做生意,也是要幾個月才能拿到錢的,怎麼可能立刻就有錢!”
“那是你的事,我只給你兩天時間,兩個億,必須打到我的賬戶上。”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現在就要東西。
無需做什麼生意了,原來的客戶全可以還給我,而且立刻打錢。
情況比我預料的還要好,被他一刺激,我又有了新想法。
我想用他的公司名譽幫我攬生意,就是說,我所在的分公司,歸攏他公司旗下。
藉助他當跳板,用他的logo,如果我垮臺,對他們名譽的損失也有影響。
“你這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啊。”
或許是我太貪心,但兩千萬的‘證據’捏著呢,決定權在我,不在他。
現在是他當孫子、我做爺爺,等有一天反過來,他想咬我一口,那我不倒黴了麼。
做事還是要考慮好後路的。
“田總,彆著急,慢慢想。這件事本來就是你先使的壞,我只是借力打力。”
他身價幾十個億,沒理由拒絕,當即找來秘書和律師,在一個小時之內擬好合同交給我。
我敢說,田某人從來沒吃過這麼大的虧。
事情過後,他會變本加厲的對付我,讓我在哪一行都混不下去。
借用他的商標,也只是突然有感而發罷了。
視頻和照片的原件,我都給他了。
“田先生,多謝關照。”
“你叫唐興?”
“對。”
“金會長的女婿。”
“是。”
田某豎起大拇指:“有膽識,我真特麼佩服你,不過這種事有一沒二,如果你再敢對我下手,我會弄死你。”
下樓上車後,我的心才加速起來。
這是我第一次用威脅的方式跟人談大生意,兩個億到手不算,還外帶了不少客戶資源。